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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察处警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6:00 光明网
王继学

  人们乐于看到警民奋不顾身齐心合力勇斗歹徒的英雄壮举,却也无法回避手无寸铁的警察被持刀的歹徒追赶的四处奔逃的现实。据5月2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3月2日,广东省江门恩平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凶杀案。案发数分钟,接警的两名警员赶到现场,在与凶犯对峙时,苦于手无寸铁,民警返回派出所取枪、求援。在这个过程中,凶手再次行凶,终致一家4口人分别被凶手两次砍伤致死。

  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结局。然而,事后恩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劳大队长接受记者采访说,警察是种很危险的职业。不错,《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02月24日)曾报道:中国警察(包括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去年因公伤亡4548人,其中因公牺牲414人,平均每天牺牲1.1人;“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是中国警察的真实写照。和平社会,警察这个惟一有权合法行使暴力的群体,同时也是国家机器上磨损得最快的部件,警察处警应该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但是警察处警能把自身安危值于自己的工作职责之上吗?

  在这个事件中,人们并不希望看到,手无寸铁的人民警察与穷凶极恶的持刀歹徒去作殊死的搏斗,去作无谓的牺牲,更不愿意看到,两位警察处警不力,被持刀歹徒追的四处奔逃的结果。这种值群众安危而不顾的做法,无疑打击了人们对公安机关的信心,更加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这样的警察,怎么去能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强调警察职业危险性,要求警察珍爱自己生命的没有错,关键这个珍爱自己生命的做法,应该是建立在全面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基础上的,否则就是临阵脱逃,就是对警察职业道德的亵渎,就是对职责的背叛。警察处警人民利益应该高于一切!

  在和平时期,百姓安危系于公安。在黎瑞辉追杀其他人时,人们向警察报警是基于对人民公安的信任,人民警察闻警而动是其职责的使然。然而,在接警的两名警员赶到现场后,出现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感到意外。诚然,突发性的犯罪活动具备更多的不可预期性,然而,公安机关从容应付突发性犯罪活动的处理机制,处警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业务素质,却没有在这次灾难性事件中体现出来,这无疑是广东省江门恩平市公安机关处理这起突法事件的一大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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