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用哈巴狗防守炸药库 玩忽职守的民爆站站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7: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正恩 通讯员 覃娅玲)昨日,因玩忽职守,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的作案条件的民爆站站长刘远华,被宣恩县法院判刑1年缓刑两年。

  2005年8月14日,宣恩县李家河乡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抢劫杀人案(本报2005年11月8日曾报道),犯罪分子杀害该乡民爆站仓库值班员李某,撬开仓库门锁,抢走炸药48公斤、雷管400发、导火线250米,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公安部

张新枫副部长指示,将此案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此案的发生,民爆站管理人员有没有责任?经查,李家河乡民爆站自2002年12月登记注册为国有经济(内资企业法人)以来,刘远华就一直担任站长(法定代表人)。因其经营管理的是爆炸物品,故该站被列为重点防范单位,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亦时常对该站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该站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犬防不到位、双人双锁值班守护未落实等等。

  治安大队发现问题后,及时向该站提出整改意见,但站长刘远华并未真正从实质上解决问题,他认为自己是站长,不应该值班守仓库,为应付检查,他时常在上级单位检查时花钱雇请当地农民作为临时守库员,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该县公安局的规章制度,对民爆站仓库落实“双人双锁”,犬防也依然是招人喜爱的哈巴狗…这些,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的作案条件。

  法庭审理认为,刘远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对自己管理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仓库,疏于管理、防范,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趁,造成一名工作人员被害,爆炸物品被抢的恶性案件发生,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