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眉山城市标志、城市名片和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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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8: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为更好地对外宣传眉山城市形象,提升眉山城市品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眉山城市标志、城市名片和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眉山城市标志; (二)眉山10大“名片”(能代表眉山的自然和文化符号); (三)眉山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标志包括城市徽记和含徽记的城市旗帜。 参评者须提交不含中英文标志和含有中英文标志的徽记和旗帜彩色图案各一套,并附关于构思、规格等方面的简短文字介绍。 (二)10大“眉山名片”须确定先后排序,并简单说明推荐理由。 (三)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要求体现眉山自然和人文特征,语言精炼,通俗易记,琅琅上口。 (四)参赛作品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参与方式 参选作品可直接从网上递交(E m a i l :z h o u t i a n c a i 6@y a h o o .c o m .c n ),也可以信函形式寄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外宣科,邮编:620020,联系人:曹阳、周天才,联系电话:0833-8168075、13990332136),信封上请注明“城市标志”等字样。 四、奖励办法 (一)城市标志设入选奖1名,奖现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现金1000元。 (二)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设入选奖1名,奖现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现金1000元。 (三)“眉山名片”设幸运参与奖20名,各奖现金500元。凡参与推荐评选者,凭身份证或手机号码,参加随机抽奖。 五、活动时间 从2006年6月15日起,至2006年8月15日止。 眉山市征集评选城市标志、城市名片和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活动组委会 2006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