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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感谢信是一条鞭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8: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笔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开封市装饰材料工程公司的代理人明某致信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对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在集中执行活动中为其执结了拖欠长达4年多的工程款一事,表示感谢。

  首先,这封感谢信的情感是真挚的,然而,这封感谢信中所反映的故事,却值得反思。明某在信中说:“在讨要工程款的艰难岁月里,在沉重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之下,我

丈夫患上了癌症离开了人世。因为没有要来数十名工人的血汗钱,临终前几次蒙他的双眼,他也死不瞑目。几年来,孩子要上学,我又没有工作,几十名装修工人以及债主们不时找上门来要钱。绝望之极,我几次想到赖账不还的开封市第一招待所的大楼上跳楼自杀……”

  其次,感谢信就像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看到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至今仍没得到彻底解决。另外,该案经法院判决后,为什么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内,迟迟得不到彻底执行?为什么案件在开封市某区法院不能执结,而被开封中院指定到金明区法院执行后就能执结,在人民法院日常的执行工作中得不到执行,而在全省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中就能一举执结呢?其中的原因以及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一些因素,着实发人深思!

  再次,感谢信所反映的事实也再一次证明,只要法院勇于执法,执行就不难。今年3月24日,金明区法院克服开封市第一招待所数十名男女职工暴力抗法巨大压力,依法强制执行,当场搜查和扣划该所存款十余万元,并依法对该招待所及其带头抗法的5名职工采取罚款等惩戒措施,终使这起拖欠长达4年多的工程款案得以全部执结。

  总之,这位当事人的感谢信,给了我们激励和力量;更是一条鞭子,鞭策我们反思,鞭策法院再接再厉!

  □刘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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