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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IC卡有污损能否退?能! 一市民状告公交公司胜诉,法院认为公交不同意退卡有违公平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8: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公交IC卡有了污损,到公交公司办理退卡手续时,公交公司以卡有污损为由不予办理,于是,郑州一市民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判决:公交公司返还市民押金30元,赔偿交通费和误工费30元。

  3月9日,市民赵某到公交公司大石桥充值点退卡,该点工作人员以赵某的公交IC卡模糊不清、有污损为由不予退还,赵某到公交公司客服中心交涉无果。当月21日,赵某将

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退还公交IC卡押金30元,赔偿交通费20元、误工费60元。

  法庭上,公交公司辩称:原告将卡盒拆掉,且卡有污染、有磨损,按IC卡使用须知上的规定不能办理退卡;原告无证据证明要求退还IC卡押金的事实。法院审理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原则。被告为原告办理公交IC卡时所收取的押金30元在原告退卡时应予退还。该卡及其塑料外盒,在使用中有损属正常现象,IC卡使用须知系被告单方声明所为,对原告无约束力,被告以原告拆掉卡盒,卡上有污染、磨损为由不同意退还押金的理由有违公平原则。被告辩称原告无证据证明其要求退还IC卡押金的事实,有违常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王子夫

  □记者赵珊实习生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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