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京的士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每车预计月增收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8:55 新华网

  昨日(9日),快报有关南京出租车即将开征1元燃油附加费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下午,南京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从6月15日起执行。这也就意味着,乘客每打一次车,将比原来多掏1元钱。6个月后,将视油价的高低,决定燃油附加费的去留。

  【新政启动】 “表外加收”1元钱

  南京出租车起步价为8元3公里,但燃油附加费不论里程长短,都是1元钱。在具体操作上,避免了繁琐的计价器调整工作,采用“表外加收”的方式,在乘客支付燃油附加费后,司机将出具由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从6月15日开始,全市出租车统一执行上述规定。司机月增油钱931元

  催生这“1元附加”的直接原因是成品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周奇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出租车每月增加燃油成本931元,已超出了出租车司机的承受能力。为此,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明确了“调整运价”、“征收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等多项补贴措施,从近两次油价调整的情况看,调整幅度大、时间间隔短,征收燃油附加费是较为合适的方案,可以马上启动。

  【近期走势】6个月后可能调整起步价

  不过,开征燃油附加费毕竟是临时性的举措。在油价涨到一定幅度时加收,也应该在油价降到一定幅度时停止。南京将何时取消燃油附加费呢?周奇表示,这要看6个月后93号汽油的价格走势。即以93号汽油4.66元为临界点。如果6个月内持续高于4.66元,将按规定程序将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如果6个月后93号汽油价格回落到4.66元以下,则取消燃油附加费。据介绍,之所以确定4.66元为参考值,是因为该价位是去年南京市调整出租车价格、核定营运成本时所采用的一项数据。超过了这个价格,出租车司机的月增支就将超过800元。这次不听证下次要听有关人士预测,依照现在的国际环境和油价走势,6个月后油价出现回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有人开玩笑:“没准还没到6个月,油价就已经又涨了两轮了!”所以,这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基本上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不过物价部门表示,届时即便如此也还是要履行程序的。这次开征燃油附加费因为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赋予的政策依据很充分,所以没有召开价格听证会进行讨论。不过,6个月后当出租车起步价要有所调整时,还将按照规定召开价格听证会。

  【收益评估】每车预计月增收千元

  物价等部门去年曾就出租车每日营运次数进行跟踪监测,按照每次加收1元来推算,理论上每辆出租车每月可增加收入1200元。不过,考虑到调价后可能会分流一部分乘客,实载率会有所下降,所以预计每车每月实际增加收入1000元。

  【社会反响】乘客有点不乐意

  对“加收1元”司机们的态度基本分成“两派”:一种是有喜有忧,未置可否;另一种则大声叫好,坚决赞成。相对而言,叫好的比例要高一些。中北公司“的哥”王师傅说:“多收1块钱好是好,可要是把乘客吓跑了,还不如不收。”

  深南出租车公司“的姐”胡女士一听到“加1元”后眉开眼笑:“那太好了呀!现在每个月都要多掏300多块钱油钱,和去年比则要多掏600多块,再往前嘛就不敢比了……”她说,早就盼着开征燃油附加费这一天了。对有些同行担心的客流减少的问题,胡女士想得很开:“不会的!该打车的人还是打车,这一群人其实是相对固定的。”乘客的看法则比较分散。打车到新街口购物的陈女士对记者说:“天这么热,肯定打车啊!”她表示,现在油价这么高,连自己都推迟了买车计划,出租车多收1块钱也是正常的,“反正出租车就是再涨价也比自己开车合算。”而在外企工作,天天打车上下班的秦先生则有些不乐意:“公司给我的报销额度是每月600元,我现在正好,今后则意味着除去周末我自己得掏上四五十块钱。”而退休在家有时要打车去儿子家看孙子的吴大妈一听连连摇头:“又涨价啦?以后不如坐公交车呢……”快报记者郑春平

  【相关报道】

  的哥负担将越来越轻

  国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收费

  为配合新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顺利实施,切实减轻出租车企业和司机负担,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收费。记者9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各地现行涉及出租车企业和司机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费用,均属于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这次清理将取消省(区、市)以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的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出台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道路运输年检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等。这次清理将落实国家已公布取消的收费基金项目。这次清理还将规范各类检验、检测收费行为。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省(区、市)财政、价格部门应于8月1日前将本地区的清理整顿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新华社记者刘铮)

  来源:现代快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