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和高管将可落户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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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8:5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王晖辉)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上获悉,东莞正在酝酿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准备让技师、企业高层管理人才落户。 《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按照一定的投资额或纳税额确定人才入户名额。例如,累计投资额2000万人民币可一次申办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前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度累计达300万人民币的可一次申办6个 本企业人才入户,获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投资额或纳税额度可减半而获得同样的入户名额。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人才还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主要包括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可放宽到50岁)、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参加东莞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在东莞市企业高层领导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的;取得省劳动厅颁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省劳动厅或东莞市劳动局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此外国家专利获得者、省市劳动模范等也可落户。以上几类人才本人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也可迁入东莞市。 在昨天上午的会议上,征求意见稿原则上通过,但具体实施办法还有待修改后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