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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53 贵州日报

  非物质文化同物质文化虽然在认识层面可以区分,但在操作层面即实际发生过程中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譬如在“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列的十大项目中,民间文学要有传本或辅助记忆的器物,如音乐要有乐器,舞蹈要有道具,戏剧要有戏台服装,曲艺、杂技与竞技要有表演器具,美术要有制作用具,手工技艺要有作坊及工具,传统医药要有器械及药具,民俗无论岁时节令或仪式,都会有见证活动或程序的特殊用具。通过如此不厌其烦的列举,无非是想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民族文物难分难解的共生性。或者说,任何

以非物质形态出现的文化遗产,在对其进行完整展示时,都难免在某一环节要借助实物来完成链接。

  确定前提之后,民族文物的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应该已经十分清晰: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拓宽了民族文物的价值空间,客观上还因两者的共生性而存在一种水涨船高的关系,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价值越高,与之伴生的民族文物的价值亦越重要;另一方面,民族文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见证及诠释价值,其价值大小的认定取决于这种见证及诠释功能的重要程度。

  上溯2000年,贵州是氐羌、百濮、百越、苗瑶、华夏五大族系的融合地;隋唐以降,贵州是历朝政府相继实行羁縻政策和推行土司制度的民族区域;迄今,贵州是17个世居少数民族的共居之地。古往今来,贵州特定的历史、地理条件及多民族聚居状态,在这片土地上孕育出丰厚的多元文化,更留下了令贵州人引为自豪的民族文化遗产。而且,由于贵州少数民族所处发展阶段不平衡,17个世居少数民族除彝族外,皆无自己的文字,其文化面貌皆呈现出无字文明的特征。也正是因为缺乏文字作为记录支撑,这些民族的文物往往具备较主流文化更多义的表达功能,具有更多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信息记录,同民族习俗世代传承的历史伴随。这些都为博物馆的征集和收藏提供了时代责任和广阔平台,同时也为博物馆的陈列和研究提供了一个解释性可持续发展的极大空间。

  在国家文化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示名单上,贵州占30个大项、40个子项,在全国名列第三。在该申报活动伊始,便有专家预测贵州将跻身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结果正是如此。而且,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发掘,贵州的名次还会前移。作为贵州省博物馆人,面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工程,置身如此丰腴的土壤之上,在认识层面上理应庆幸,在实践层面上更应有为。

  作者:李黔滨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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