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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的哲学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53 贵州日报

  任何文化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积累。积累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知识的经验世界,而且是我们继续创造更新的基本历史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想丢失活泼而有生气的创造性生机,就必须珍惜数千年文明发展累积起来的丰富资源。

  人是历史性的存在,也是能主动面向未来的存在。文化遗产日的选定和落实,便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求,所谓非物

质文化遗产共有五个具体项目,即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这些都是人的历史性实践和创造的成果,主动加以保护则是着眼于人的未来福祉。“非物质”的概念明显是要突出其精神价值与艺术才情,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没有物质性的载体。实际上,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大多都具有外显的物质形式,是凝固了时间和空间可以作为历史见证的文化遗存。但这些物化形态和文化遗存之所以值得保护,则是因为它们背后有“活”的精神、“活”的文化。物质性载体是它们存在的手段,精神性价值是它们值得保护的依据。精神性、人文性与物质性、材料性的合一,才使“遗产”成为真正的“文化遗产”。“遗产”是人的“遗产”,也是有生命的“遗产”。通过它们,人们可以体验“活”的意义、“活”的历史,可以体验生命的延续、时间的绽开。因此,无论物质文化遗产(文物)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都必须认真有效地加以保护。

  作者:张新民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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