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何那么多农民工“带病返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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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57 四川新闻网 |
被确诊为矽肺二期33岁的潘凤林躺在广西工人医院的病床上,鼻腔里插着氧气管,“不知还能不能活5年”,医生说,“她仅有的几年生命也会活得很辛苦,生活质量很差”。(6月3日《工人日报》) 2002年,从未走出过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的潘凤林,到广东顺德一家玻璃厂打工,在一间约20平方米的车间里,潘凤林和5名工友负责切割玻璃。车间里只有一个 小小的排气扇,她戴着普通布口罩,在粉尘飞舞的环境里,每天从早上8时干到晚上8时。尽管环境艰苦,潘凤林还是干了4年,然而,2005年8月,潘凤林开始感到胸闷无力,只好“带病返乡”。经过一段时间的辗转求治后,她被确诊为矽肺病。村里一起在玻璃厂打工的4位老乡,经检查也全部患病。虽然潘凤林“带病返乡”,但因为她一直在一个厂里打工,所以目前治病的钱都是该厂老板支付的。相比之下,更多的“带病返乡”者,由于打工期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一家企业打工长则一年、短则三四个月,得了这种病后,无企业负责治疗,而农民工家庭又无力支持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不少返乡的农民工发病后就在家硬撑着。广西工人医院近年来每年收治400名职业病患者,其中有八成是农民工。这些“带病返乡”者有多少人因无企业负责治疗而陷入生活困境,怕是谁也说不清。 为了不使农民工患上职业病,给企业造成负担,也为了逃避劳动保障部门的惩处,一些劳动条件恶劣的企业专门实行季节工、轮换工,不让农民工在自己的企业长时间打工。而职业病有一定潜伏期,加上农民工打工的流动性强,结果发病后很难找某一个企业索赔。 所以,目前要防止农民工“带病返乡”,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关键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一是要求企业开展岗前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二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证企业向农民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三是企业要负责对农民工在打工期间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这几条措施作保障,“带病返乡”的农民工会不断出现,农民工的权利就得不到维护。(作者:张铁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