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开评 百姓有望享受更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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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0:08 沈阳晚报 |
6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商业局了解到,国家商务部已出台《“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沈阳的“中华老字号”申报评比前期工作现已启动,20多家老店有望冲刺“中华老字号”。 沈阳企业符合七个条件便可申报“中华老字号”,这些认定条件包括: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 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内地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6月9日,沈阳市商业局服务发展处陈宝生副处长在向记者介绍,今年将重点做好沈阳“老字号”调查摸底、组织认定等工作。符合条件的沈阳老字号企业现在即可申报。 “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可以扩大消费,鼓励企业为百姓提供信誉好、质量优的产品和服务。认定“中华老字号”不仅是给消费者提供信得过的产品服务,还要重点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和网点保护、融资信贷、创新产品和服务、恢复和发掘历史性产品和工艺等,支持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建立品牌发展战略,做精做强。本报记者田茹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