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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非公有制经济42条”获中国名牌奖5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0:30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一共有42条,对放宽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和土地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意见》要求,市(州、地)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重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创业、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2006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至5000万元,到2010年以前,每年递增20%左右。《意见》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从2006年起,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非公有制企业,省人民政府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悉,2005年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省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已达27.8%,新增就业岗位占全省新增就业岗位的80%。非公有制经济形成了一批具有规模和竞争力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已有12户,其中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3户。

  作者: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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