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李文和案和解背后的悬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0:49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吴琼编译

  2006年6月5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报道华裔科学家李文和案的4名记者提出的上诉,这4名记者曾因拒绝透露消息来源而面临藐视法庭罪的指控。6月2日,李文和与美国政府和五大新闻机构就隐私权诉讼案达成和解。尽管李文和得到了来自美国政府及五大新闻机构的160余万元的赔偿,但因为此案,李文和失去了工作以及在联邦政府的选举权,并且只能提前

进入退休生活

  李文和曾在美国能源部下属的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工作,1999年,由于被怀疑“向中国提供核机密”,而受到了美国的司法调查,之后还受到了总共59项罪名的起诉并被单独监禁9个月。后来,“李文和间谍案”因控方证据不足而草草收场,李文和被当庭释放。

  李文和获释后,于1999年12月20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控告美国联邦调查局、司法部和能源部违反《联邦隐私保护条例》,侵犯其隐私权,非法向媒体泄露消息,歪曲案情,错误地指控他为“中国间谍”。2006年6月2日,此案在历时六年半之后,终于以各方达成和解告终。

  有媒体评论称,李文和案,牵涉到种族歧视、媒体报道、政治压力等诸多问题。李文和虽然找回了清白,但他却因此案失去了工作以及在联邦政府的选举权,并受到多种不公待遇。他只能提前进入退休生活,和家人一起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养老。许多科学家和法律专家都认为,他是美国一部分人种族歧视和反华情绪的牺牲品。

  “和解”只赔钱不认错

  根据和解协议,美国能源部和司法部将支付给李文和89.5万美元的“诉讼费用及相关税费”,而美联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和美国广播公司5家机构则一致同意集体支付给李文和75万美元。

  司法部和能源部表示,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李文和只能用于支付其为打官司聘律师的费用和相关款项的税费。两部的代理律师们专门强调说,政府掏的这笔钱“决不是对李文和伤害的补偿”,仅仅只是“律师费”而已。5家媒体赔偿的75万美元则归李文和个人所有,除了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官司和解之后,美国法律和媒体专家指出,5家新闻机构向李文和支付赔偿的行为在近年尚属首例。

  然而,这种历史上的首次似乎在达成和解时性质就已经明确,或者说此案的被告仍宁愿在经济上给予补偿也不愿在道义上认输。美国能源部与司法部尽管赔出了巨额的“和解费”,但拒绝承认侵犯了李文和的隐私权。而上述5家新闻机构更是在其发表的联合声明中直言不讳地说,他们勉强达成和解协议,愿意支付赔偿是为避免他们的记者获罪,而且法庭有可能要求他们披露秘密消息来源。

  公民知情权不是挡箭牌

  尽管美政府和五大新闻机构未承认他们侵犯了李文和的隐私权,但李文和的律师伊丽莎白·米勒表示,支付赔偿本身就表明了“政府和记者们应该清楚,正是因为他们的曝光才引发了本案”。

  李文和6月2日在声明中表示:“我们希望,今天达成的协议,将向政府官员和新闻从业人员发出强有力的信息,告诉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也应该对其行为负责,敏感对待每个美国公民的隐私权益。”李文和及他的代理律师和美国法官均认为,“公民知情权”不能成为媒体记者侵犯个人隐私的挡箭牌。

  李文和在诉讼中直指美国能源部、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违反《联邦隐私保护条例》,严重侵犯其隐私权,非法向媒体泄露消息,导致其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成为所谓“中国间谍案”的替罪羔羊。这项主张的法律依据源于美国关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规定:“除非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或预先书面同意,任何办事机构,不得通过任何通讯手段,向任何人或机构泄露记录系统中有关此人的任何记录。”

  李文和的律师在诉状中指出,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和能源部的有关官员自1999年起“有选择性地”不断向媒体大量泄露李文和夫妇的就业状况等个人隐私,而且这些被泄漏的“隐私”其中许多是虚构的不实之词,目的就是为能源部有关实验室“糟糕的安全措施”以及联邦调查局在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所谓“间谍案”的调查寻找借口,转移人们对联邦武器实验室保安措施松懈的注意力。由于这些隐私的泄露,李文和被许多“歪曲和不实报道”描绘成所谓“中国间谍”,致使有关部门面临强大的政治压力并坚持以违反有关操作规定为由,对李文和提出了59项刑事起诉。

  匿名泄密者仍不得而知

  李文和在诉讼中要求司法部、能源部揪出将调查他的详细情况提供给媒体的官员,这意味着不但这两个部门必须提供“泄密”官员的名字,同时还意味着报道李文和案的记者也得出庭供出其“新闻来源”。这是对传统的保护匿名消息源的做法提出质疑。

  但是,涉案记者始终三缄其口拒绝透露消息来源,并争辩说,美国宪法和联邦相关法律都应该保护其“新闻来源不应曝光”的立场。几名涉案记者的律师也认为,李文和在揪出媒体之前,应该更努力向其他方面追查消息来源。对此,李文和的律师指出,他曾向21个政府证人追查泄密来源都没有结果,故而转向新闻媒体寻求答案。他表示:“在这里,特别是在华盛顿,存在泄密文化。”

  2004年,4名涉案记者因拒绝向法庭透露线人身份而被判处藐视法庭罪,并被处以罚金。4名记者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6月5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4名记者提出的保护消息来源的上诉。在本案达成和解后,美国一家联邦地区法院已下令取消针对这4名记者藐视法庭的诉讼程序。

  尽管在此案中,法庭曾明确要求几名涉案记者必须说出线人的身份,并有意见认为,记者虽然有责任保护匿名消息源,但泄密者身份在本案中至关重要。然而,由于李文和的律师在收集证据方面已经山穷水尽,无法向法庭提供有效证据,因此,法庭认为,如果李文和无法提供泄密者的身份,那么他根据保护隐私的法律所提出的其他诉讼主张,例如泄密者存在蓄意动机,将无法得到认定。

  然而,正如有华裔法律人士评论认为,此案对李文和来说是“一项胜利”,但庭外和解的达成也将使李文和案的一些真相无法让外界知道,留下重重悬疑。

  新闻背景

  李文和1939年出生于中国台湾,1974年加入美国国籍,曾在美国能源部下属的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工作20年,是美国著名的华裔科学家。

  1999年3月,他因被怀疑“向中国泄露有关W-88核弹头的机密”而受到美国联邦调查局调查,并被实验室辞退。

  1999年3月下旬《纽约时报》率先报道李文和案,其他主流媒体纷纷跟风炒作,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

  1999年12月,李文和面临59项指控,并遭逮捕。

  1999年12月20日,李文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控告美国联邦调查局、司法部和能源部违反《联邦隐私保护条例》,侵犯其隐私权,非法向媒体泄露消息,歪曲案情,错误地指控他为“中国间谍”。

  2000年9月13日,李文和承认了一项不当下载机密文件的罪名,而联邦政府随即撤消其他58项关于他故意损害美国的控罪,法庭将李文和当庭释放。负责此案审理的联邦法官帕克宣布判决时向李文和道歉,并指责美国政府在这次事件中“令我们整个国家难堪”。

  2001年9月,李文和重新恢复了自由的生活。

  2002年1月,在华裔作家谢汉兰的帮助下,李文和出版了自传《我的国家控告了我》。在这本自传中,李文和发出了心底的呼声:“我要为洗刷最后一条罪名而奔波!”

  2006年6月2日,李文和与美国政府和五大新闻机构就隐私权诉讼案达成和解。

  2006年6月5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报道此案的4名记者提出的保护消息来源的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