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台胞证”台湾居民访港可停留七天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1:19 红网-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香港6月9日电(记者陈思武)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9日公布,为使台湾居民往来香港更加方便快捷,从6月12日起,香港将实施对台湾居民来港旅游的新安排。 入境处发言人介绍说,在新安排下,凡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和有效的内地出入境签注的台湾居民,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除了可以过境香港往返内地外,还可以访客身份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