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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冷凝水不得直排室外地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建设与管理局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规范空调安装

  本报讯(记者 谢卫东)宁静的夏夜,“滴答滴答”的空调滴水声可能使你难以入眠。针对此类因空调安装、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扰民现象,市建设与管理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规范管理区域内的空调安装。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外墙,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建议建设单位统一设计实用的空调设备位置;原来未设置位置已交付使用的项目,物业管理处应规定统一的空调安装位置,监督管理好进入住宅区的每一台新装(含搬迁和改装)空调。

  市建设与管理局特别强调:空调设备不得占用人行道;禁止在建筑物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位安装空调设备;沿道路两侧建筑物或人员活动场地的建筑外墙安装的空调设备,其托架底端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安装空调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相对方的门窗,保持一定距离;使用空调设备产生的噪声、热风,应当符合城市功能区域环境噪声等标准。

  另外,空调冷凝水应集中排至室外主管或引入室内由使用者处理。禁止将冷凝水直接排放到建筑物的外墙面和室外地面。

  对于违反《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的,经劝阻和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各物业管理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市行政执法局。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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