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6:06 四川新闻网

  在规范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很多具体详细的规定。只是一些基层法院在执行中出了偏差,有些出了很大的偏差,甚至是故意相悖。

  故在一段时间里,相当数量的法官或为了一己私利,或为了自己的私情,或为了满足自己贪婪的私欲而不顾法定程序,故意枉法裁判的司法丑闻屡见报端,引起百姓的强烈不

满和愤慨!

  但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加强“司法公正与效率”,首席大法官肖扬前不久还专门畅谈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我当时看了很感动,现在也还是觉得他说得不错。

  我没有专门学习过法律,不具有那些身穿黑色法袍的断案法官那么高的法律水平,但我以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直觉认为:司法公正的主要内容应该是:

  第一,就是程序公正。一个具有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业务素质的法官,如果他不是有意要作枉法裁判,他是不会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官审理案件所要遵守的程序,犹如小学生做算术题中有括号的加减法,必须先做括号里面的,后做括号外面的。这是祖人先人早就设定好了的,所有的后人必须遵守,不得违背。违背了就是犯错误,并且是低级错误和弱智错误。

  如果一个身穿黑色法袍、操国家法器,断人间是非曲直的法官,连上面所说的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都不遵守或不能遵守,那么,这个法官肯定就有问题,要么是不具备当法官的最基本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要么是不具备法官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不配当法官!

  如果这样的人当法官,就会坑害一方,祸害一方!就会让法律蒙羞,老百姓蒙难!

  一份根据神圣的法律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而由审案法官制作的判决书,如果由诉讼当事人认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四处奔走呼号,到处呼吁,如果的确存在审理案件的法官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那简直是法律的莫大悲哀和当事人的莫大不幸啊!这个审理案件的法官身后说不准就有什么不能见光的猫腻或司法腐败存在。

  所以,我认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第二、实体公正。案件审理的实体是否公正,主要是受由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所左右,也受审理案件法官业务水平、法学造诣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影响。

  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主要应该看诉讼双方在举证时限内提交的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换一句话说,就是谁提交的有效证据证明力大,谁就应该取胜。

  在诉讼实体方面,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证明力大而败诉,一般而言,审案法官在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采信上存在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分辨的。

  所以,对一个具体的民事案件的判决是否公正,首先要看审理这个案件的程序是否公正,其次再看审理这个案件的实体部分是否公正。如果有一个部分不公正,那么,这个案件的判决都不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当事人肯定是不会息诉服判的!(作者:抨击司法腐败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