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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缴费 符合条件免收或减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3:01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经市政府同意,自今年7月1日起,在市内四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和各单位的利益,市市政公用局昨日就具体细节作出了详细阐释。

  据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包括对住户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的费用。收费范围是市内四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

、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按照规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分六个类别收取。其一,居民为每户每月6元(已实施物业管理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为每户每月5元);其二,旅店业(包括宾馆、饭店、旅馆、中心及招待所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登门清运的,按公安部门核定的床位数每床每月6元标准缴纳。凡自行运至太原路垃圾中转站的,按每床每月4元的标准缴纳。其内部附属的餐饮经营不再另行付费。其三,餐饮业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登门清运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标准缴纳;自行运至太原路中转站的,按每平方米每月2元的标准缴纳。其四,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登门清运的,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缴纳;凡自行运至太原路垃圾中转站的,则按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工地按劳动部门核定的临时用工数每人每月1元标准缴纳。其五,集贸市场和其他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运至太原路垃圾中转站的,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缴纳64元;部队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运至太原路垃圾中转站的,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50元缴纳。由环卫部门登门收集并清运至太原路垃圾中转站的,另缴纳垃圾清运费每吨31元。其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须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送至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储运(堆置)场,按每立方米4元标准缴纳。考虑到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城市低保户免收,市总工会确定的重点帮扶户减半收取。

  据悉,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之后,原由各区街道办事处、环卫以及物业管理等部门向居民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生活垃圾登门收集费等费用则停止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时,居民户是在水费和燃气费缴费单据上增加该项目,单位则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专用收费单据。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在缴费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收费人员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索取相应的票据。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市物价局的12358和市市政公用局的12319服务监督电话咨询和投诉。(霍峰王博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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