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单位浪费用电将遭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3:01 重庆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纪念重庆有电100年暨2006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我市目前正制订《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管理办法》,今后凡是能源浪费严重的企业,将遭处罚并被曝光。

  我市有电始于1906年(清光绪32年),时任重庆商务总会总理的李耀庭在七十大寿之日,府院内亮起50盏电灯,从此古老渝中有了第一束电光。目前我市电力供不应求。

  市经委副主任马明媛说,我市目前正在抓紧制订《重庆市单位产品电力消耗限额》、《重庆市单位产品煤炭消耗限额》、《重庆市单位产品燃气消耗限额》等限额管理办法。今后,将对高耗能和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控,重点检查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对节能先进典型企业给予表彰,对浪费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曝光。

  (记者冉启虎吴子敬)

  网络编辑:甘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