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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特权车"混同于"普通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8:25 东方网

  6月9日,重庆市公安警务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帷幕。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琨称,一些违规警务车将受到严厉惩罚。同时,渝OA的特权车牌将在月内取消,一律悬挂普通牌照。(6月10日《重庆晚报》)

  在重庆,渝OA是非制式警务用车的车牌,长期以来被群众称为“特权车”。

  近来媒体报道了多起特权车闯关冲卡、欺压群众的事件,平日里一些警车抢行、占道或肇事等问题也相当突出。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在私家车的后窗玻璃下摆上的警察“大盖帽”装腔作势的现象,而这些“大盖帽”都是主们想方设法“请”来的。这说明“警察”、“警车”的金字招牌,恰恰成了某些人违法乱纪的“通行证”。从这个角度来看,非制式警务用车的特权车牌被取消后,将会有利于交警方面公平公正执法、密切警民关系。

  然而,话再说回来,特殊、醒目的警车车牌恰恰更方便群众监督,一望即知车辆姓“公”还是姓“私”,社会监督便自动生效。那些耍威风、行特权,违法违规、假公济私的,起码不得不对“雪亮的”群众眼睛有所顾忌。相反,如果由于抹去了警车的特殊标识,客观上正中欲行特权者的下怀,刚好让他们能“大隐隐于市”,车主们暗行“马路腐败”甚至别的什么“腐败”,岂不更方便自如?

  上述的警车“牌照悖论”告诉我们,警车车牌该保留还是该废除,其实并不是个“问题”。整治特权警车,广大人民群众是举双手坚决拥护的。但一味地拿车牌来说事儿,却是本末倒置。因为,车牌只是一个符号而已,车牌的“特权”实际上是人的特权。只要人的特权缺乏监督,无论警车改挂什么牌照,都是有腐败的机会与空间的。只有从制度上完善针对警务人员的约束,才是根治特权警车的的正确途径。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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