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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地税代扣手续费须在6月30日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9:53 南方新闻网

  税务指引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实习生程建兰通讯员张莹)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凡截至2005年12月31日已入库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但尚未向主税务机关申请领取手续费的相关单位,须在6月30日前到广州市各区(市)地税局办理申领手续。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审核和拨付一般分季度进行。目前,广州市仍有部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人和受托代征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费。为及时拨付手续费,市地税局提醒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理申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手续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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