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甸甸的“金字招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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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0:29 法制日报 |
走进北京军区某炮兵团,笔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决不能让团里的‘金字招牌’因我而砸掉!”而这个“金字招牌”其实就是他们获得的那一个个学法用法的荣誉称号。团政委孙洪玉说:“取得这样的成绩正是我们始终坚持开展‘法在我心中,行在法当中’系列普法活动的结果。”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新兵,如果我在服役期间选取士官了,可否仍然保留学籍? ”一个网名叫“小兵张嘎”的战士在团里开辟的“普法园地”专栏上留言。“《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律师金永祥依据有关法律在网上回答了这位战士的咨询。 团长杨伟介绍说,我们在开展“法在我心中,行在法当中”系列普法活动中,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外,还积极创新方法,依托网络开辟了“今日说法”、“普法园地”、“网上信箱”等普法宣传教育栏目,组织官兵利用网络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官兵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 在该团,网上点击率最高的专栏是法律宣传教育专栏,官兵们日常交往中,谈论最多的话题是法律问题,官兵们学习热情最高的法律知识。 到今年5月,该团已连续45年保持了无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先后两次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一五”、“二五”普法先进单位,9次被军区评为“学法用法先进单位”,8次被北京军区表彰为“预防犯罪工作先进单位”。近日,他们又被四总部表彰为全军“四五”法制宣传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