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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路政设卡查车酿惨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周鹏)兴平市路政大队的几名执法人员,6月6日凌晨在104省道设关卡检查超限大货车时,一辆两轮摩托车不慎撞上被其拦停在路旁的大货车尾部,摩托车司机不幸身亡。有关部门表示,路政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明显违反了路政管理规定。

  据兴平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郝保会介绍,6月6日凌晨3时许,兴平市路政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杨建川带领几名执法队员,开着一辆车牌号为陕D14998的面包车在104省道上检

查超限车辆。执法队员在锦丰方便面厂门前,拦住了3辆由杨凌开往咸阳国际机场运沙子的大卡车,当3辆卡车紧急靠路边停下时,从后面冲上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不慎撞上最后一辆卡车的尾部,摩托车司机王国华身受重伤。路政执法队员将其送往兴平市人民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8时死亡。

  6月7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事故当天带队的中队长杨建川,杨称在电话里说不清楚,当记者问104省道是否属于兴平市路政大队的执法范围时,对方挂断了电话,随后,该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6月9日下午,记者在兴平市交通局(兴平市路政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门口见到了前来讨说法的死者家属,死者王国华11岁的儿子头缠孝布,哭得悲痛欲绝。兴平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冯蓬勃表示,我国《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对公路管理权限有明确规定: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交通局领导曾对此规定三令五申,但没想到兴平市路政大队仍上省道查超限,以致酿成如此惨祸。目前,交通局已成立调查小组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交通局表示决不迁就包庇任何人,同时决定先支付死者家属2万元,让死者尽快入土为安。至于事故责任,则有待交警部门认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事故的责任认定尚未出来,咸阳市交通局也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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