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惊现“职业目击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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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1:2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记者 王石磊 本报6月10日讯成天在街上遛达,发生车祸迅速“凑”上去。他们不是记者,也不是交警,而是“职业目击证人”。 今日上午,宁乡县煤炭坝突然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一名手捧报纸、在路边“闲 逛”的男子迅速跑上前,一边掏出电话向媒体拨打电话报料,一边掏出本子记了起来。这个男子究竟是什么人?他对记者说,其实他是“职业”目击证人!一方面交警需要目击证人的证明,这样能很快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一方面媒体需要目击者的准确情况,将车祸的真实情况准确地告知读者。一般媒体采用了线索后会给自己几十上百元报酬。如果目击证据对受害人有利,一般的受害者也会出于感激给予相应的感谢费。□链接新闻 货车相撞两人重伤 本报6月10日讯今日上午,宁乡县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辆无牌小货车和一辆湘H13960大货车相撞,小货车上的3人中2人重伤。 据目击者邓先生介绍,当天上午10时40分左右,在宁乡县煤炭坝竹山塘附近一个既是下坡又是大转弯的地方,一辆牌照为湘H13960的大货车与一辆无牌小货车迎面相撞。小货车的前部被撞,一头钻进了大货车的底部,车辆报废,大货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目前,该院正在积极抢救2名伤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奖邓先生线索费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