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121个示范村 苏州实施建设新农村行动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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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3:47 新华网 | |
作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经济高地,苏州近年来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发达的工业、漂亮的城市和迅猛发展的外向型经济。相比之下,苏州农村似乎渐渐淡出了人们关注的视野。 从今年年初开始,苏州全面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 这个行动计划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具体如何实施?记者就此专访了省委常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后,一方面,大家都很振奋,另一方面,对于在具体实践中到底如何操作,还不是十分明确。苏州工业化程度比较高,外界对苏州的认识有个误区,以为我们这些地方将来没有农业了,新农村建设没有多少工作可做。”王荣说,“实际上,在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背景下,苏州的新农村建设不仅不存在大家担心的问题,而且具备更好的条件去做。” 城乡一体:苏州“第二个率先”的重要内容 “十五”期间,苏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两个率先”中发挥了排头兵作用。2005年年底,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带队到苏州检查全面小康建设工作,对苏州“第一个率先”的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并且明确提出,苏州要在巩固、提升“第一个率先”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十一五”“第二个率先”目标追求。 王荣表示,在“十一五”期间,苏州将进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基本实现现代化上确立目标,形成思路,大力推进,到2010年取得突破,从而在“两个率先”中完整地发挥示范和先导作用。对于小康,大家主要是从物质和福利方面去加以感受,而说到基本现代化,人们的感受可能比较抽象。现代化是一个过程,我们在“第一个率先”中所经历的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以及富民程度的提高等,本身也就是基本现代化的内容,只不过在“第二个率先”中更加强调这方面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又是一种状态,到2010年前后,苏州要争取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的社会形态和发展水平。 苏州在基本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体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解决一些重点问题,再度实现一些重要突破。王荣介绍说,苏州市委、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制订了四大行动计划: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转变行动计划、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提高苏州市民素质行动计划。这四个计划,既参照了基本现代化的要求,也考虑到了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是以助推“第二个率先”为目的的行动计划。现代化的社会中,城乡之间应该是一元化的,而我国社会包括苏州这种已经在全面小康取得很大成就的地方,城乡之间仍然是二元形态。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二元一体,是苏州基本现代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历史路径:苏州农村发展的第三次转折 说起新农村建设,不妨回顾一下“苏南模式”。王荣说,苏州历史上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农村是十分繁荣的,直到改革开放初期, 它还是重要的农业区。苏州的繁体“蘇”字,就是关于盛产鱼米的描述。改革开放之后,苏州农村率先发起了工业化,继而推动了整个城乡的工业化进程,形成了著名的“苏南模式”。这是苏州农村发展的第一次大转折。 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那种“村村点火、乡乡冒烟”的工业模式被否定,工业资源向开发区和城市集聚。这给苏州农村的发展带来了第二次历史性的大转折。在这个过程中,也曾力图不让农业和农村萎缩, 但客观上农村还是从主动发展的地位逐步退到了次要和服从的发展地位。到了本世纪初,苏州农村的优势、鱼米之乡的优势不再十分显著,甚至在农村发展层面上苏州已不比全国其它地区绝对先进。人们谈起苏州很少再谈“鱼米之乡”,也很少再说苏州的农业是多么发达,农村经济是多么活跃。苏州同样呈现的是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态。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过程中,苏州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这个问题上,苏州与全国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农村经济基础很好,经历了工业化的进程,但在整个苏州进一步工业化的过程中又没得到相应的推动和发展,这就是苏州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特有背景。”王荣说,“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经过缜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参照发达国家一些做法,形成了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套完整的工作思路。”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将成为苏州农村发展的第三次转折。 目标任务:融会现代文明再造“鱼米之乡” 苏州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坚持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农村产业新发展,以城市化提升农村建设新形态,以经济国际化塑造农村发展新理念,以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化”向更高水平、更新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实现“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真正做到空间形态上城镇更像城镇,农村更像农村,社会形态上既保持农村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发达先进的现代文明,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镇村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苏州确立了“十一五”期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目标: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年可用财力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农村工业企业进入规划区的比例达到80%左右;加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民承包土地面积达到50%左右,参加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持股农户达到80%左右;在企事业单位从业的本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实现全覆盖;农村全面普及自来水,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关镇达到85%以上,中心镇达到70%以上,其它镇达到50%以上;村务(财务)公开达到100%;形成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镇和示范村。 王荣介绍说,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任务,苏州正在五个“新”上下功夫,努力在认识上达到新的境界,规划上体现新水平,发展上确立新理念,环境上呈现新面貌,组织上形成新机制。 “关键词”:规划、增收、现代农业、环境、三集中、社会保障 王荣向记者介绍了苏州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的几项重点工作。 按照城乡统筹,进行一体规划。对苏州8488平方公里的整个区域,编制高水平的一揽子规划,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在丘陵、湖泊及其周边地区,城市与城市接壤地区,具有良好生产基础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建设永久性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充分展现江南水乡的地方特色。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通过制度创新,提高农民持续增收的水平。持续增收的机制中,包括大力推行农村经济的股份化改造。实行三大合作改革,一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土地股份合作改革,三是专业经济组织股份合作改革。改制后的乡镇企业,应该由农民占有的股份就给农民。如果新的建设项目占用了农田,采取股份制的形式让农民持有股份。在不适合搞工业的地方,让农民在工业化区域占有资产份额,参与分配。农民的土地可以转让,集中到种田大户手里去,实现资产性收入。总之,通过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重组,让农民得到永久性收入。 发展现代农业。苏州要回过头来解决农业的现代化问题,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水平要得到新的提高。着手建设“四个100万”的农业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粮油生产基地、100万亩特色水产基地、100万亩高效园艺基地、100万亩生态林业基地。通过规划和立法的形式,把农业发展的基本内容定下来,避免工业项目要一块土地就拿一块。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比如道路,市里到各个镇全部达到四车道以上标准,镇到村修建四级以上公路。建设适度集中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形成农村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三清工程”和“三绿工程”。这些都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中央要求对农民“少取”,苏州则是“不取”,让农民分享工业化成果。 推进新一轮的“三集中”。新办工业企业一律进入工业规划区。按照“保护、改造、利用、发展”的原则,对农民居住进行分类指导。有些村落在农业区,要进一步保护,提升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郊区型的农村提倡进入新型社区。偏远零散的自然村,铺设自来水、污水管道不方便,要合并。苏州现在有20000多个自然村,要进一步缩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全面小康建设,苏州农村已经有了比较健全的保障机制。在现代化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最近,苏州确定了12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分为城市社区型、乡村别墅型、集中居住型、旧村改造型、生态自然型和古村保护型等六种类型。这12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将在规划、设计、建设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探索,率先示范,从而以点促面,确保今年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尽快见到成效。(周正荣 任志强 嵇元 周铮) 相关报道: 来源: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