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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税款不以为然九百元罚单变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4:3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施翔东通讯员陈俊峰李玲报道因为拖欠税款罚款,西乡一家贸易公司仅仅几百元的罚款变成万元之巨,这是昨日记者从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了解到的。

  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原来这家公司在2005年3月因未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被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处以900元的罚款。这家公司的会计在税务局填完处罚单之后,却迟迟不交罚款,也未告知公司。后来这家公司又更换了会计,直
到2006年5月该公司因为要迁往其他地方办公,需要办理迁移手续,其现在的会计才发现自己公司还有一笔罚款未交。于是该公司负责人赶紧到税务局缴纳所欠的罚款。结果发现,原本只有900元的罚款,因拖欠被加处罚款现已变成1万多元了,该负责人直呼后悔当初管理失当,未能及时缴纳罚款。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经催缴后不交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行政处罚法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因此纳税人要提高纳税意识,不要拖欠税款及罚款,否则罚款成倍增长,可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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