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中低住房供应 青岛拿土地收益15%建廉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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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6:39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青岛6月9日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拿出15%的资金专门用于建设廉租房,各县级市必须建立廉租房保障政策。9日,青岛市出台新规,在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同时,将廉租房制度范围延伸至全市,以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青岛市今天公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要求,在贯彻国家有关要求的同时,2006年年底前,崂山区、 据了解,作为该市住房供应结构主要一环的廉租房保障制度实施不到5年来,已累计为该市市内四区3000多户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但是,此前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及其他县市的住房困难家庭并未享受到这一政策保障。 另外,通知还对清理超期闲置的房产项目提出了严格要求,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最高标准征收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同时,除风景名胜区及沿海一线山丘、滩涂等有景观要求的用地外,严格限制低层、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责任编辑:王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