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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矿泉水与考试无关那衣裙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8:00 光明网
徐光木

  今天上午9:00,第一门考试科目——语文将正式开考。按照考试程序规定,第一科考前30分钟考生可持准考证进入考场,根据准考证对号入座。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今年高考首次明确规定考生严禁携带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矿泉水、餐巾纸等,考生如携带此类物品将被视为违纪。(《京华时报》6月7日)

  严禁考生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本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对与考试有关还
是无关进行定性,以什么标准来定性。那么什么样的物品才算是与考试有关呢?按照该规定的逻辑,即矿泉水、纸巾之类不能算作与考试有关的物品,那么我们依此类推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考试作答的物品才能算作是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其余均不算。如果这样的话那问题可就严重了,如果说矿泉水与考试无关是因为没带矿泉水可以照常考试,两者并无必然联系,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女生的耳环、胸前的项链甚至考生的近视眼镜、头发、身上的衣裤与考试同样没有关系?答案绝非如此,考生不喝水、不戴眼镜考试虽然可以正常进行,但这种正常是考试管理上的正常,而绝非考生发挥的正常,在炎炎夏日里,口渴了没水喝叫考生如何发挥正常?

  在我看来,判断某种物品与考试有无关系应以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和考生的正常发挥为标准,而不可厚此薄彼。前者是考试的必须品,如铅钢笔、橡皮擦、削笔刀、尺子、计算器等;后者是考生的必需品或是饰物,如近视眼镜、矿泉水、手帕、纸巾、耳环、项链,以及残疾考生的拐杖、助听器等。如果仅仅从考试管理的角度出发而不顾及考生的临场发挥,从而给携带矿泉水等物品进入考场的考生以违纪论处的话,那么要求考生脱掉衣服裸考岂不更省事,这样一来考生一没有可供舞弊的载体,二没有衣物可供遮掩,考生靠什么舞弊。

  类似这样的规定其实并不少见,比如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等等。有关部门不是从人性化管理、方便考生,而是从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出发来制定规则,也不管这种规定是否必要、是否合理,只要能够将管理的难度降低,他们什么事情也做得出。回过头来再来看视携带矿泉水入考场为违纪的做法,我们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区区一瓶矿泉水,考生如何利用它来舞弊,就算考生真有可能利用矿泉水瓶上的

商标传递答案,把它撕下来不就得了,有什么必要因噎废食。再说了,由两名老师监考30个学生本来就绰绰有余,犯得着这样草木皆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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