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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打人和被打损害的都是政府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8:49 南方网
  广州日报网络版 唐钧

  城管长期以来都处于“暴力”的怪圈中。一方面关于城管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屡屡曝光,有的被披露用铁锤打人、逼吃烟灰,有的被批评用执法车拖孕妇,有的甚至被定性为“城管一失手,民众就遭殃,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就紧张”。另一方面,城管又是受害者,暴力抗法频繁,城管执法人员经常得不到别人的理解,要挨骂、挨打,很多人员出现过厌食、睡眠不好、情绪焦躁、心理压力大等症状,身体和心理受到双重伤害;6月6日四川新闻网、新华网等纷纷爆出了成都女摊主用

尿泼城管的恶性事件,城管执法人员的人格受到极大污辱。

  城管是社会发展到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城管的存在和发展有其特殊的原因。城管“暴力”的内部原因是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越位”方面:超越了规劝和罚款的权力,跨越了公务人员的言行举止规范,偏离了城管的终极目标,严重的甚至在思想上突破了城管与管理对象的冲突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城管“暴力”的外部原因在于城管的工作性质是第一线执法,而执法对象在很大程度上是深受各界关注的穷人,城管的工作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穷人和政府在面对面情况下的对峙与冲突。公安部门“抓坏人”深得民心,但是城管执法人员如果强抢穷人的器具、甚至打穷人就必然会遭反感,公民的同情心往往会忽略这些穷人在实际上违反了法律法规;在民间信息传递“涟漪效应”和集群信息“放大效应”的影响下,城管打人事件会越传越严重,也很容易被夸张和夸大;这也导致了在一些城市开展的市民评议政府的活动中,城管部门的得分一般都是倒数第一。城管“暴力”的外部原因使得城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城管作为政府代表在第一线处理“交织”和“浓缩”的社会问题。

  城管“暴力”,不论是“施暴”还是“受暴”,损害的都是政府形象。“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的怪圈,如不妥善解决,将会演变成公民对城管评价越来越低和城管暴力执法的越来越多;将恶化成腐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毒瘤”。

  城管要摆脱“暴力”怪圈,首先要从自身的管理抓起,做到“三化”管理。第一,当务之急是城管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规范城管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编制预算,做到依法执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统一队伍和标识,采取标准化的管理流程、操作方式;通过培训争取城管系统人力资源能力的充足,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等等,还可以广泛推广ISO等系列国际标准化协会的认证;需要强调的是,规范化管理要努力设置城管执法的监督权,有效打破“权力创收”现象。第二,发展趋势是城管的科技化管理:数字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中广泛应用,精确便利的信息传递系统,实时全面的摄像监控系统等等,将在城市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功能。第三,最受欢迎是城管的人性化管理:在原先的执行方案中增加人性化的考虑,例如城管与商贩的面对面交流会议,让传统上“官兵抓贼”甚至“水火不容”的对立面,通过人性化的沟通交流,相互了解和体谅,有助于城管执法过程中获得更多支持和配合。

  城管“暴力”怪圈的解决根本在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城管”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在最大程度上转变为“城服”(城市服务)。城管执法如果长期、单纯地依靠“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传统管理理念,必然会招致公民对城管“暴力”的积怨,会导致“暴力”怪圈的扩大。因此,政府需要全面做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例如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保障,筹建免费的贸易市场等等,从源头上引导和疏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突破城管“暴力”的怪圈。(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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