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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育积弊制造的替考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9:34 正义网

  据6月11日《新京报》报道,2006年全国大部分高考考试结束的第一天,在陕西汉中市洋县却有人反映在刚刚结束的此次高考中有替考的行为。而在当地,替考已经成为一种传统,目前已经查出有4名高二的替考学生,这一数据还可能还有进一步变化的可能。

  今年发生在陕西洋县的高考替考事件,令人震惊。尽管到目前为止,这起高考替考事件最终的真相还未有“官方说明”,但根据相关报道,笔者还是可以断言,这起高考舞弊

案,实际上就是“教育政绩”制造的“毒瘤”。

  其实,事情的真相已经不难推测。据报道,这些替考者明知道替考是不可能被录取的,他们的家长也都不希望学生在高二的时候参加高考。而根据教育部《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指出,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人员中,包括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此,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对替考者来说,他们肯定知道自己替考行为的后果。一面是不可能获得上大学的机会,一面是顶着巨大的风险,可以想象,高考选择这样替考行为,肯定是迫于某种压力和诱因。正因如此,今年替考事件东窗事发之后,那些被“揪出”的替考者,才会大感委屈,称“自己很冤枉”,是“事件的受害者”。

  更重要的是,这些替考学生要想获得高考资格,必须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来办高考准考证。显然,这样的资格审查,本身包括学校审查报考学生是否高中毕业或参加完高中阶段各科的会考,户口所在地是否在辖区或在该地居住超过3年等等情况,现在,这些替考考生都获得了参才资格,都顺利拿到了准考证,这只能说明,相关学校给这些考生开了绿灯。

  笔者以前是一位高中教师,常识告诉我们,当前考生参加高考,所在学校都要派上专门的“送考老师”,特别是考生班主任老师,肯定会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学生参考情况。这实际上就意味着,在高考考场,那些替考者身份可能一时不会被监考老师识破,但是,相关学校的老师,肯定可以识别这些考生的身份真伪。显然,对替考者的舞弊行为,这些学校的老师根本未加制止,这实际上也说明,这样的替考事件,根本就是由相关学校和老师制造出来的。

  这些学校和老师之所以制造这样的舞弊事件,原因并不难理解,正如报道中洋县中学高三学生讲,每年学校都会组织高二年级的优秀生用自己的学籍或者顶替别人的学籍提前一年参加高考,学校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升学率。谁都知道,当前高考升学率,已经事实的成为评价一个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实绩”最重要的参考标准。也就是说,分分分,考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教师、学校甚至是地方教育部门。由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这些替考者为什么一路绿灯,走进考场了。

  所以,我以为,这起替考事件,从根本上讲,就是“教育政绩”制造的“毒瘤”。高考以其承载的极大的功利性,使考生与学校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考生成绩上去了,学校升学率提高了,学校可以在办学资源方面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这件替考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教育界人文精神的迷失,是教育界对法律的漠视,因此,这还是一次教育积弊制造的考场舞弊。

作者: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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