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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超能力产煤最高罚200万,能吓唬住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0:05 正义网

  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局获悉,为吸取左云新井矿难教训,从现在起,煤矿超登记能力组织生产的,煤管部门除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外,还要对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为禁止新建矿井边建设边生产,今后,新投产矿井原则上3年内不得扩建。(据山西晚报6月10日报道)

  5月18日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大透水事故。而导致这一特大透水事故的

最大祸首正是由于该矿超能力生产,一个原本核准年生产能力只有9万吨的煤矿去年产量却高达70万吨。为汲取这一沉痛、血的教训,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不失时机地出台“超能力产煤最高罚200万”的“天价罚款”,彰显该省煤炭工业局对严刹煤矿事故的坚决态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极度负责的爱民之情。

  然而,人们在对“ 超能力产煤最高罚200万”的这一决定持肯定、赞扬同时,还是多了一份质疑、多了一份迷惑。超能力生产的界定故然好说,但到底谁去下基层落实这样的规定?要知道有一些煤矿都是身居偏僻深山之中,又有谁不辞辛苦、爬山涉水地进入煤矿生产矿区去核实他们的生产能力?如果只是因为左云新井是超能力生产而导致了这次特大矿难,有关部门只是为了所谓地亡羊补牢、简单地“照葫芦画飘”,单纯地“头痛医痛、脚痛治脚”,而不从根本上、从源头去治理非法煤矿的生产,这样的高额罚款又能起到多大震慑作用?

  笔者的担忧,绝非空穴来风,也不是一味地怨天尤人。前些日子,不是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清理“官商、官煤勾结”的“旋风”嘛。单纯的国人总以为这一行动就可以让那些官煤、官商勾结“回头上岸”,没有了保护伞,这下蚕食矿工生活的矿难就可销声匿迹。具有讽刺意味地是,左云新井煤矿发生了特大透水事故,国家安监局查实,“非法开采猖獗、官煤勾结严重、监管部门渎职等”是这一矿难的罪孽根源。这不能不让人产生“那些没有发生矿难、国家安监局没有深入追查的煤矿,到底还又多少官煤、官商仍在勾结”的质疑。

  不可否认,如何扼制频发的矿难,近些年来,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各级政府在市场化的改革中也作出了不少的努力。确实也收到了明显效果。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当今复杂的市场经济利益博弈格局面前,原本美好的亡羊补牢办法,正在演变成亡羊“不”牢的矿难怪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打着繁荣和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背地里却官商、官煤勾结,竟充当起非法开采的“保护伞”。试问,如此狼狈为歼肆虐,矿难何时能止?

  “ 超能力产煤最高罚200万”。这一规定看起来好美,听起来的确让人咋舌。不过,好的制度、严厉的惩罚,只有认真地落实,真正做到掷地有声,才可以产生作用。不然,官煤不除、官商不分,有地方保护主义在非法煤矿背后当靠山,试问,你那“超能力产煤最高罚200万”,能吓唬住谁呢?

作者:安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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