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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称出部门工作的“斤两” 记者对一些事件进行暗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0: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本报“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群众反映线索1752件,有关部门已处理完毕。从各单位和部门反馈的情况看,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绝大多数部门能够认真对待群众的反映,不掖不藏,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反映人一一反馈,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理解,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是也有个别部门对待群众的反映推诿扯皮,以群众反映太多、查无实据、时过境迁无法查证等为借口进行推托,使问题和矛盾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政风行风热线”记者对这些部门所谓的无法查证的问题进行暗访。

  从今天开始,本报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将分期对一些部门的反馈情况予以刊登,同时记者对处理过的问题进行暗访,让群众雪亮的眼睛从中发现哪些部门是对人民负责的,哪些部门没有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

  热线反馈

  调查显示部门勤与懒

  新郑交警“串通带车人、罚款不开票”已查证

  情况反映谭先生2005年11月28日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新郑市的交警每天晚上都在新郑至郑州的转盘附近罚款,要票多罚款,不要票少罚款。

  查处情况省公安厅督察组2006年3月10日18时至23时采取走访过往司机、跟车摄像等方法,对谭先生反映存在问题的新郑至郑州路段进行暗访,发现有数名交警驾驶车牌号为豫A3132警、豫A3262警的两辆警车,分别在炎黄大道一交叉路口和新郑南107国道与通往平顶山市的转盘处,对过往货车司机进行处罚。督察组走访了9名货车司机,其中两名司机反映当晚被警察罚了30元和50元,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其他7名司机也反映有罚款不开票的情况。

  随后,省公安厅督察组人员换上便装,搭乘一辆挂许昌牌照的货车,到达新郑南与平顶山通往107国道交叉口的转盘处,货车被设卡交警拦住。货车司机下车走到豫A3262警车前,准备将50元钱交给警车上的交警时,突然从旁边快速开来的一辆摩托车上跳下一名男青年,跑到准备接钱的交警前耳语几句,这名交警马上给货车司机开具了200元的罚款单,而后招呼在路边设卡的两名交警上车离开卡点。

  经督察人员了解,骑摩托车的男青年是在路边为经常路过此路段的货车“带路”的人,他收取货车司机50元钱后,在车牌上挂一红色塑料兜作为标记,前面设卡的交警看到有悬挂红色塑料兜的货车就放行。当时督察人员拦住过路货车跟车取证时,被这名男青年发现,男青年通知了设卡的交警。

  省公安厅责成有关部门正在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沁阳市交警“罚单先开好、见车就撕票”被查实

  情况反映赵先生2005年10月26日反映,沁阳市常平交警中队乱查车、乱罚款,有时罚款不开票。

  查处情况2006年3月9日11时50分,省公安厅督察组到达沁阳市交警大队五中队常平检查服务站进行暗访,发现检查服务站就设在中队的门口,路中间正有一名民警负责拦车,另一名民警坐在警亭内负责收费。督察组访问过往的司机和被处罚司机,司机们都说“没有罚款不开票”的现象。

  督察组经过暗访和明察,得知负责拦车的民警叫王爱卿,是该中队副中队长;负责开票收费的叫王长山,是该中队的职工。督察组工作人员发现,该中队事先将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违法行为填好,开好简易程序处罚通知书和定额罚没票据,拦住车后再填车号,交钱就撕票。司机要处罚决定书就给,不要就不给。

  省公安厅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处理。

  新密市中医院“一日清单不清、收费标准混乱”被查处

  情况反映患者王先生反映,新密市中医院收费不合理,一日清单不清,医务人员态度不好。

  查处情况郑州市卫生局调查组调查发现,新密市中医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一日清单不规范;二是医院私自编码收费;三是“打包”收费,如化验单未列出单项化验名称;四是收费标准混乱,有提高的,有降低的;五是收取不应该收取的耗材费。调查组已要求新密市中医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请政风行风热线记者随时暗访。

  义马市卫生局“乱收保证金、六年没退完”正在善后

  情况反映义马市某个体诊所医生反映,义马市卫生局收取个体诊所2000元的医疗保证金,一直不给退,还把押金条也收走了。

  查处情况省卫生厅就此问题与三门峡市卫生局及义马市卫生局联系询问,三门峡市卫生局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对此事进行了解释:2000年以前,义马市卫生局收取个体诊所风险抵押金一事属实,但已于2001年1月1日停止,并对大部分诊所的抵押金陆续全额退还,只有极个别尚未退还。

  义马市卫生局表示,将主动与尚未退还的个体诊所联系,妥善处理退款之事。

  “协助工作变成上路查车”被查处情况反映范先生反映,有一天,他路过平顶山宝丰县西环路,看见不到1公里的路段上,竟有三拨宝丰县公路运管所的人员拦车检查。

  查处情况经平顶山市交通局核查,2005年10月,受宝丰县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委托,县运管所出人出车到县城西环路段配合有关部门对过往车辆进行监督,严防货物脱、落、扬、撒情况出现。但在工作中,有部分运政人员思想认识模糊,借此搞路检路查,违反了上级规定。

  宝丰县交通局在查证后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一是对出现问题的三个交管站停班整顿,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一个月。二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三个稽查队长停职检查,各行政记过一次,通报全所,引以为戒。三是以此事件作为反面典型,对全所干部职工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为主的执法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无法查证”之事记者逮个正着情况反映刘先生、潘先生和张先生先后反映临颍县运管部门工作人员不着装、不佩戴胸卡,在县城外107国道上和高速公路下道口处乱查车、乱罚款、罚款不开票。

  查处情况交通部门调查后说,群众反映的问题因没有具体时间和证人,问题无法查实。但该部门“已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记者暗访今年5月7日晚,记者接到举报,临颍县运管所有人正在107国道和高速路下道口处乱查车、乱罚款。记者立即赶往临颍县暗访,果真发现临颍县运管所的人员正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等地查车、罚款(本报5月9日A05版以《夜半伏击临颍公路三乱》为题给予整版报道)。第二天,临颍县有关部门拿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但未得到省政府纠风办的认可。目前此事仍在处理当中,责任人将会被严肃处理。

  热线调查

  记者暗访年审乱收费

  漯河临颍年审一辆车多掏295元情况反映临颍县的黄先生6月2日反映,5月份,他的私家车该年审了。他去临颍县行政服务大厅车管所窗口领取审验申请表时,被要求交纳120元的物价调节基金,否则不给车辆审验申请表。在临颍县初审过后,来到漯河市驾驶员协会所属的检测线上线检测时,交纳了正常的100元的车辆年度检验费后,又被迫多交纳了车玻璃防盗抢喷号费90元、车速里程表检测费45元。因为第一次上线检测不合格,他又交纳了40元的调试费。但是,什么调试也没有做,再把车开上检测线走了一遭,就合格了。本来年审一辆车100元就够了,但是现在却掏了395元,多掏了295元,加重了司机的负担。

  文件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4】2831号文件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2005】265号文件的规定,汽车年度检测检验(含移动检验)费为每次100元,如果第一次检测不合格再进行第二次检测不收费,第三次按50%收取,3次以后不再收费。

  记者采访6月8日,就黄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赴临颍和漯河进行采访。

  在临颍县行政服务大厅,临颍县车管所的有关人员说,物价调节基金不是他们收取的,他们是替临颍县物价调节办公室收的。

  2002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31号),文件明确规定,坚决取消向机动车收取的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和各种摊派项目,省政府办公厅也随后下发了豫政办【2002】8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省发改委物价调控处的有关负责人说,2002年我省已全面取消了向机动车收取的物价调节基金,临颍县收取的物价调节基金,是典型的乱收费。

  临颍县物价调节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继续收取物价调节基金,是他们没有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记者采访时,他们知道了有关文件精神,经向有关领导汇报,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收取这项费用,并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记者来到漯河市公安交警车检中心。据漯河市公安交警车检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原来属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检测中心的机动车检测线,卖给了漯河市驾协,人员也一同转移走了,现在的检测线已经社会化了。只要车辆在检测线上检测合格,公安车检中心就为其盖合格印章,不收任何费用。

  记者跟随两名司机现场暗访。车辆上线检测前,先向检测线所有人漯河市统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了100元检验费,他们上线检测时,被拒绝,要求必须向设在院内的陕西省秦昱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以下简称秦昱公司)交纳90元钱,在车玻璃上喷防盗抢号码,向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中心交纳45元的车速里程表检测费,否则不允许上线检测。司机第一次检测没有通过,收取了40元的调试费也没有进行任何调试,再一上线就“合格”了。

  记者向秦昱公司的工作人员索要其“强制”在车玻璃上喷防盗抢号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许可证,他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34号文件和漯河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喷号费90元的认定文件,没有出示收费许可证。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这份34号文件作出说明,这份文件仅仅是一份向司机“推广使用”车玻璃喷防盗抢号的文件,没有强制性。司机愿意喷就喷,不愿意喷就不喷。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漯河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文件,只是一个中介性质的评估,表明车玻璃喷这个号需要90元钱。企业没有盖省发改委印章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就是乱收费。

  记者向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中心索要其收取司机45元的车速里程表检测费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依据,他们没有向记者提供收费许可证,而只是提供了一套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市政府“关于对机动车车速里程表开展周期检定的请示”,一名市领导在上面批示同意,却没有市政府的批复文件。

  那么,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谁应该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的车速里程表是不是属于机动车辆年度检验的强制检测内

  容呢?记者向公安部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他们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这就是说,漯河市统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是漯河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仅仅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资格管理和监督。目前,国家规定,机动车辆年度检验共7项内容,其中一项就有车速表的检测,这都是在检测线上一次完成的。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中心的人员说,其对车速里程表的检验是在检测线中间部分。这属于重复检定。如果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认为其有对机动车车速里程表的检验权力,那么,应该自己设立专项检测,而不能在检测线上重复设置。本报将对此跟踪报道。

  热线综述

  教育乱收费反映增多

  4月、5月两个月,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的反映,一是民办个体诊所遭遇乱收费的居多,二是反映公路三乱的居多。本报政风行风热线于5月对两种不正之风集中进行了暗访和公开曝光,此后,对这两种不正之风的反映减少。

  进入6月,暑假一天天临近,教育乱收费在本学期临近结束的时候开始凸现。上周,从6月5日至9日,本报政风行风热线共接到群众反映24条,其中10条都是反映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新乡市原阳县某乡中学强迫学生拿50元买校服,老师这样说:“谁要是不拿钱,就别在这个班里上课。”信阳市固始县某高中复读班在报名时,校方承诺一次性交600~6000元不等的择校费,以后不用再交钱了,今年开学时又追加500元资料费,现在又要交47元的卷子费。还有几个学校让毕业班的学生交50元的毕业证费,否则不让领取毕业证。

  反映教育上的问题增多,其中毕业班反映的问题占了一大部分。一方面可能是毕业生是乱收费的最后“晚餐”,也可能是毕业班的学生一直忍气吞声,现在要毕业了,学校再也管不住了,原来不敢反映问题的现在敢反映了。□记者余勇李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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