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格竟给病人打“头孢” 一非法行医者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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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0:39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黄启超)唐某于卫校毕业后,就到处开诊所,一个听诊器打天下。在非法行医的7年中,没有不敢开的药。 6月6日,桂林市卫生部门联合平山派出所将该诊所查封时,他还在给一男孩输含有“头孢曲松钠”的药物。目前,唐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桂林警方刑事拘留。6月6日上午,桂林市卫生监督所和平山派出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在环城南二路一巷有人非法行 医。监督所执法人员与民警赶到现场,该诊所前后共两间房,不到40平方米。前面的一间房中放着一个简陋的药柜,桌子上放着一个听诊器,这就是唐某看病的家当,一8岁男孩在输液。看到卫生执法人员和民警唐某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并爽快地承认说,没有任何手续,只有一本卫校的毕业证。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开始查封其所有医药物品。但在看到那男孩的输液处方时,执法人员大吃一惊,该处方中竟有“头孢曲松钠”。这种药是头孢药物的第三代,属二类处方药,使用这类药国家有严格规定,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才有权力开这样的处方药。因为这类药是有可能引起交叉反应的处方药,使用前必须要经过仔细的检查和相应处置,但据男孩的母亲说,唐某仅是用听诊器听了一下,然后用棉签压了一下舌头,就说是“上呼吸道感染”,就开了这药给小孩治疗。 据了解,唐某1998年毕业于桂林市卫生学校,由于没有适合的就业单位,他就回到全州开诊所。2001年他将诊所搬到桂林,虽说数次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处,但只要查处风头一过,他又明目张胆地开门看病。鉴于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36条的规定,因此,平山派出所以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将其刑事拘留。编辑:杨东作者:黄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