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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同事公积金 一朝败露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1:00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武汉晚报)(记者万勤 通讯员吴申 龚述 实习生刘敏)利用单位公积金管理的漏洞,青山一男子3次指使他人冒领同事的住房公积金64000元(本报曾报道),昨日获悉,该男子黄河被青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黄河系青山电厂工人,2004年11月,他使用高大庆(在逃)的照片,伪造了同事吉某的身份证后,指使高以吉的身份找到同厂职工吕某(另处)伪造了领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并由高到青山电厂财务部冒领了吉的住房公积金人民币36000元。同年12月,黄河又以同样方式,通过薛某找到一绰号为“胖子”的人,冒领了同事张某的住房公积金28000元,吕两次收取了好处费7000元。去年元月,黄再次指使余某冒领同事公积金时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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