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毒枭我省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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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1:2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毒枭审判现场 资料图片 ■记者 滕斌实习生 文美 本报6月11日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卓祖城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对被告人廖大礼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对被告人林能谦以制造毒品罪依法宣判并执行死刑。一年时间牟利396.5万元 该案由公安部直接督办协调,湖南省公安厅及郴州市公安局、宜章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联手于2002年12月侦破,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查,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卓祖城等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案,是我省法院近年来审理的一件特大毒品犯罪案件。 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吕福营纠集台湾制毒人员林能谦、王忠杰等人窜至广东省海丰县、福建省厦门市、湖南省宜章县、深圳市宝安区等地,与陈锡钟、卓祖城、陈彬等人,建立了一个组织严密、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产、供、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大肆进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活动。在一年时间内,该犯罪团伙采取化学合成的方法,加工麻黄素5200千克,制成甲基苯丙胺2606.9千克,贩卖723千克,非法获利396.5万元人民币。 在郴州等地建冰毒加工厂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冬天,台湾人肖新传到大陆来物色冰毒制造场地。他通过同乡黄太山(另案处理)联系了宜章县人李晓晶(另案处理)、廖大礼。2001年清明节后,廖大礼陪黄太山到宜章县选址,廖大礼出钱找人在该县黄岑水库附近搭建了厂棚。2001年6月,肖新传又选定广东省海丰县鹅埠镇某木场作为冰毒加工点,为福建厦门人陈某制造冰毒。 随后,肖新传、廖大礼和肖明钦(台湾屏东人,另案处理)在该木场用化学合成方法制造冰毒。而廖大礼则负责加工半成品,每加工100公斤麻黄素由肖新传支付3万元加工费。2001年10月中旬,存放在海丰县鹅埠镇某木场的制毒设备被运至宜章县城,后转运至黄岑水库加工点准备制造冰毒。 此后,肖新传、肖明钦、廖大礼等人先后在宜章县黄岑水库、一六镇廖家村、新华乡雷洞水库边秘密设置加工点,并将近两吨的冰毒原料运来加工成半成品,然后运至广东、厦门等地,由肖新传、肖明钦等人加工成冰毒成品。 制毒点暴露后毁厂撤离 2002年5月,被告人杨泰光与陈锡钟商议,将陈锡钟的麻黄素3.05吨制成甲基苯丙胺销售,由陈锡钟提供麻黄素并出资。其中,陈锡钟出资人民币620万元购买麻黄素,占30%%股份,杨泰光以技术入股,负责制造,占20%%股份;卓祖城自1999年以来保管麻黄素,负责联系和发送麻黄素及回收、保管甲基苯丙胺半成品,另再出资100万元,占13%%股份。杨泰光还与肖新传商定,由肖新传按每加工100千克麻黄素收取10万元的加工费,将麻黄素加工成甲基苯丙胺半成品。 2002年7月8日晚,廖大礼在宜章县得知新华雷洞水库旁制毒点已暴露,即打电话向肖新传报告。肖新传要廖大礼赶快将甲基苯丙胺半成品拉走及毁掉工厂后撤离。李晓晶和廖大喜等人即清理加工厂场地,将100余千克已发酵的麻黄素倒入废水坑,其余物品毁掉或沉入水库。7月13日至8月2日,杨泰光纠集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及陈永木(在逃),组织20余人将2.474吨甲基苯丙胺半成品制成1.389吨甲基苯丙胺。 10人判刑,其中6人改判 该案经郴州中院一审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审对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廖大礼、林能谦、卓祖城等10人的判决,对廖大喜、王忠杰、许胜恩等6人改判。对被告人肖新传等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一、二审对肖等人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