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分手代理,你有这个权利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3:22 温州新闻网

  分手代理和分手代理人这种行业和职业的出现,是社会变迁的表现。近30年的中国社会变迁,不仅反映在社会转型、社会分层等方面,还反映在社会行业和职业上。具体来讲,一些旧的行业、职业不断退出历史舞台,如电报员;新的行业职业不断出现,如专业讨债人员、专业打假人员等。中国社会的变迁,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单纯性,整个社会趋向多元化,出现任何一种新行业和新职业都是可能的。因此,分手代理和分手代理人的出现,笔者认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从中国社会的市场化来看,有需求必有供给,分手代理和分手代理人的出现也是需求使然。哪怕是具有感情色彩的东西,也会披上市场化的外衣,呈现金钱交易的本质。就其道德评价而言,并无对错之分。至于这是不是一种商机,还要看,这种职业从产生到成熟或者消亡需要时间。但笔者对此不抱乐观态度。

  这也与个人隐私的公开化趋势有关。目前,私人感情(包括性生活)的表达和流露成为小说、电视剧的题材已不是新鲜事,甚至还出现了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一个趋势就是对个人隐私不再视若禁区,“分手代理”的可能性也包含这方面的含义。试想,把个人的感情经历外露给不认识的人,这难道不是一种公开化的趋势吗?

  目前,分手代理仅仅还是在网上流行,一旦进行现实运作,就存在企业注册、从业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核定等问题。企业注册才能受到保护。在笔者看来,这种行业的从业资格应该是心理咨询专业出身,或研究婚姻的社会学家比较适宜。当然,在笔者看到的报道中,从业者往往是头脑灵活、敢人,他们代理的对象也是思想开放、收入“中产”的年轻人,双方易于沟通。但是可以设想,代理一旦出现问题,如:一方拒绝代理人,小至吵闹,大至指责另一方将隐私告知别人,甚至对分手代理人大打出手,不是没有可能的。这时,分手代理的合法性便令人质疑:你有这个权利吗?

  来源:人民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