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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分手,都怪《雪狼湖》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3:3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南阳人小付现在郑州工作。4年前,他和芳芳恋爱。去年7月,张学友主演的《雪狼湖》要在郑州上演,芳芳特别想和小付一起去感受那种凄美的爱情,小付以“温饱还没解决

,这么奢侈的消费等有钱后再说”为由拒绝。芳芳认为小付没有把她放在心上,决然与他分手。小付认为此事皆因“爱她,就带她去看《雪狼湖》”这个广告语惹的祸,便将《雪狼湖》的主办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大河报)

  评论

  即便人证物证俱全,恐怕小付也不能胜诉。如果此案判定小付胜诉,无疑承认了“不带她去看《雪狼湖》,就不爱她”这个推演判断的有效性。而这个逻辑推演显然是站不住脚的。1000个观众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若认可小付的投诉胜诉,无疑也认可了以下事实:不管是已婚夫妻还是未婚男女,凡是看过此《雪狼湖》广告牌者,皆可索要精神损失费。

  只因一个广告语就使4年的爱情长跑无果而终,这已经是够“浪漫”的事情了。可当事者之一的小付竟“牛鼻不拉拽牛尾”,非但不在两情决裂的内因上作自我检讨,反而诉诸明显缺少合理依据的“外因”,这不更“浪漫”了吗?——张少华(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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