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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对五种不同类型的贫困地区实行分类指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4:58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6月12日电(记者 浦超)云南省因地制宜,把贫困地区划分为5种类型,实行不同区域的扶贫开发指导标准。

  云南省目前还有700多万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贫困人口数仍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10%以上,主要集中分布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落后地区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有7个少数民族半数以上人口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正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将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扶贫开发的特点,把贫困地区分为高寒山区、山区、半山区、坝区和边境民族地区5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

  在高寒山区,发展草食畜牧业,挖掘小杂粮优势,开发寒药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业,稳妥推进易地扶贫开发。计划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5亩稳产口粮田地,符合条件的农户,户均有3亩以上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至少有一项稳定收入来源。

  在山区,做大做强草畜产业、林果产业、马铃薯产业和中药材等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提高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亩稳产口粮田地,符合条件的农户,户均有2亩以上的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

  在半山区,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突出抓好粮、畜、蔗、茶、胶及经济林果发展,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亩稳产口粮田地,户均有2亩以上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

  在坝区,积极发展精品农业、品牌农业、设施农业和非农产业,拓宽就业门路,逐步构建贫困保障制度体系。到2010年,坝区贫困村基本农田建成高稳产农田,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有较快发展,大多数农户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失地农民就业有保障。自然村95%以上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

  在边境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农业、有机农业、热作产业和边境贸易、生态旅游业,积极组织境内外劳务输出。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亩稳产口粮田地,符合条件的农户,户均有3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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