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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总理罚单”给我们上“权力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6:39 正义网

  马来西亚总理阿卜杜拉?艾哈迈德?巴达维因违反交通法规收到了11张罚单,他表示将支付全部约为278美元的罚款。据媒体报道,这11张罚单共涉及巴达维的3辆车。其中5张罚单与超速有关,4张与阻碍交通有关,另外两张与违规停车有关。(6月12日《河南日报》)

  交管部门坦然向国家总理开出交通违规处罚单,而巴达维总理非但没有丝毫的不悦,反倒诚恳地对交管部门说:“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件事”,并表示将及时付清罚款、清处违

规司机。

  我推测,涉及巴达维总理被罚款的那3辆车,并不是他的个人专座,而属其他性质的工作用车;那3位司机大约也像咱这里的某些“官车”司机那样,以为车主贵为国家总理,就可以置交通管理法规于不顾,而大胆超速行驶、大胆阻碍交通、大胆违章停放。殊不知,交管部门明知这些违章车归总理使用,也照样像对待平民车辆那样开出罚单,送交到总理手中!

  像巴达维总理属下那样的“官车”司机,不仅咱们这里肯定有,而且更多。但是,像马来西亚官员那种强烈的“权力自律”意识,但像马来西亚执法机关那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民观念,咱们这里似乎颇为鲜见。因此就可以这样说:马来西亚的交通管理部门,敢于向国家总理开出车辆违章的处罚单,这实在给我们又上了一堂关于权力规范问题的启蒙课。

  首先,即便贵为国家总理违反了交通法规,也乐意接受与平民同等的处罚。我想,巴达维总理这种积极态度,既出于他本人守法自觉,更是这个国度每个公民不得不严格遵守、而且都在自觉遵守的“规矩”,否则全体公民就不会答应。这就表明,马来西亚的政界官员具有相当规范的权力意识,包括国家主要领导人在内的所有人等,都没有任意逾越法律法规边界的特权。即便国家总理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同样要积极地接受依法处罚。而看咱们这里,就是一介小小官吏,也对违章罚单不屑一顾,甚至恶意违章后还不可一世。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基层官员车辆因拒交行车路桥费而“冲关”、对执法人员大打出手的事件,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些人,哪怕自己仅有些许的权力,也要轰轰烈烈地“特殊”一番,也要漠视法律的存在。跟马来西亚总理相对照,咱们这里的官员就要多想想:应该如何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

  其次,马来西亚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并不看执法对象的身份地位,而是看具体的违章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在执法时把权力人物也视为普通公民,不管你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你的任何行为,都得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衡量标尺。如果你敢于违章违法,就必使你与庶民同罪。这里面,必然就有个执法机关如何看待权势的问题。明确点说就是,执法机关及其执法者,有无胆量“得罪权贵”。从马来西亚交管部门敢向国家总理送交罚单的事实来看,其执法机关是敢于“碰硬”的,是不畏权力的。却咱们这里的有些执法者,尚且不要说敢“逗”高级官员的“硬”,即便面对小小官员,也可能表现出“膝软三分”的阿谀状。那么,在马来西亚的执法者面前,我们的执法者该如何理解“执法与权力”的正确关系呢?当然,执法者之所以要畏惧权势,有时也跟权力对执法者无法摆脱的“反作用力”有关。

  实际上,“权力课”早已是咱们的老生常谈,只是咱们这里的有些权力者和执法者,几乎都在故意回避公民社会的正常权力观而已。我就在想,要是权力者们在法律面前讲“差别享受”,要是执法者们恶意制造“差别执法”,则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是梦想。

作者:张麦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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