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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地方政府不能与开发商合谋“双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6:59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6月12日电 地方政府不能与开发商合谋“双赢”

  新华社记者梁思奇

  有一个城市,前些年土地过度批租,政府无地可用,一些开发商提出可向城郊发展,通过房地产业带动开发新区。这一建议与领导者想法一拍即合,市里于是修改规划,把旅

游用地变成商住,还出台了优惠政策,开发商纷至沓来,新楼盘一个个拔地而起,政府拨出巨款完善配套设施,尽管新区居民不多,仍斥巨资开通公交线路,安装造型精美的昂贵路灯,房价随之一路飙升。

  这是记者最近采访到的一个例子。近年来的房地产业,一方面是房价飞涨,另一方面是城市以房地产业为支柱“经营城市”的理念大行其道。以房地产业为支柱“经营城市”,就是用土地换取财政利益,最常见的招数是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让城市规划跟着房地产项目走,公寓区改成别墅区,公共设施变成了写字楼,公园、湿地、风景区等成了豪华住宅区的前庭后院。为了“经营城市”,拆除珍贵人文遗址者有之,圈占绿地破坏生态者有之,大拆大迁无视困难群体生活出路者亦有之。

  2005年七部委为稳定房价实施宏观调控时就已经提出,部分地区存在严重的住房结构失衡问题是造成房价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但针对这种“病症”开出的“处方”却收效甚微,房地产商或囤地,或囤房,大面积的豪华别墅、高档商品房照建不误,何故?就是瞅准了地方政府不会丢掉“以地生财”这条致富之道。

  逐利乃商业本性,开发商可以声称“不为穷人建房”,热衷于利润丰厚的别墅和高档住宅,对满足“大多数”基本住房需求的经济适用房不屑一顾,但地方政府对此决不能听之任之,不加调控,还大开方便之门。那种以政府财政收入为唯一目标的“经营城市”,是政府在监管市场、提供公共产品、保障社会公正上的失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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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专家分析,开发商一般都与政府有“特殊关系”,个个都是“信息精”,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还没有出笼,他们就对下步棋怎么走胸有成竹了。现在房价之所以没有回落,反而“坚挺不衰”,主要原因是开发商一方面开展“全国大联合”,想继续霸主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死死控制现有的房源,用“涨大限小”(靠少量9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涨价,惜售根本没有多少中小户型的住房,以实现“利益兼得”或“微利不亏”)的经营策略。群众说开发商现在是拉着架子与政府“智斗”,钻政策的“空子”,以达到垄断市场、从中渔利的目的。再就是采用“腐败手段”,置国家调控政策于不顾,收买贿赂政府官员,逃避监督管理,削弱调控力度,让消费者接受和认可畸形的、暂时无法改变的房地产市场现状。对此,我们不能熟视无睹,任其蔓延。要进一步加大社会舆论宣传监督力度,让国家调控政策深入人心,及时识破少数不法开发商的阴谋诡计。特别注意强化政府监督机制,保障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那些肆意干扰调控政策落实、故意制造种种障碍、用虚假信息蛊惑人心、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开发商,要及时予以揭露和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惩!

  政府明令不许囤积房源,曾经急匆匆地抢办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们突然刹住了脚步。以前北京市建委每天能发十个八个预售许可证,进入六月以来将近一周的时间一共只发了4个证。

  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六条”和建设部等九部门楼市调控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打击囤房现象,北京市建委更是提出开发商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三天内必须开盘销售,而且从6月起要严格检查,一旦查实严惩不贷。严厉的措施让不少开发商们拿出了囤积的房源,但那些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则放慢了取证的计划。

  德国的土地实行私有制,但是各级政府对土地的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划,哪些土地只能用作住宅区,哪些土地只能用作商业区,甚至建筑与空地的面积比等,开发商都必须遵循政府的规划。但政府并不规定房地产价格,房地产价格取决于市场,市场上的房地产价格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而是取决于独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尽管北京市的有关细则还没出台,开发企业已经着手应对即将面临的市场变化。据了解,开发商除了向政府提出,“70%政策”可变通为以项目供应量总套数计算外,不少企业策划在设计中,将户与户之间预留可拆墙,或“变卖平方米为卖立方米”,将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成5.8米层高,预留装修跃层空间,使小户型产权房实际可以双倍的价格“1变2”,从而享有大户型功能空间,并合理规避掉各种税费。另有位于市中心的高档项目则准备采取“魔方组合”形式,即用一套房包含二至三个产权的“伞式”方式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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