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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旋大地”业主告开发商案未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5:39 山西晚报

  省高院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还重审

  本报6月12日讯(记者郭卫艳)2004年,居住在太原市迎泽区棉花巷“凯旋大地”小区的60户业主,以违约为由将房屋开发商山西云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其赔偿741万余元(本报曾进行报道)。一审开庭过程中,一名业主撤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开发商支付众业主64万余元赔偿金,双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经两审程序,省高

级人民法院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将本案发还太原市中院重审。今天,案件在太原市中院进行再审前的证据交换。

  原告诉称,李某等59户业主先后购买了由山西云长房地产发展公司开发的凯旋大地小区的商品房。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然而被告在售出楼房后却没有依合同履行防盗门、暖气等工程项目,给原告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违约,赔偿原告损失741万余元;判令被告给原告安装双回路供电系统,安装双路供水系统,安装冷热水管路及一个纯净水龙头。

  被告辩称,自己已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交付了房屋。被告没有主观过错和违约行为。原告要求被告承担741万余元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事实。被告在履行合同时已按照“凯旋大地”小区变配电工程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安装了双回路供电系统、双路供水系统及冷热水管路。李某等原告均从被告处领取了饮水机和纯净水票,已改变了合同中关于纯净水龙头的约定。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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