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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百人以上须报国家环保总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佛山讯 (记者王鹏 见习记者杨波)直接经济损失上1000万元和导致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昨天,记者从佛山市政府了解到,《佛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称《预案》)正式出台,对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等级,由低到高分别发出蓝、黄、橙、红色预警。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为一级,须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一级(红色预警):

  直接经济损失上1000万元

  《预案》中规定,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为一级含七大类:其中包括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等。

  二级(橙色预警):

  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该《预案》将重大环境事件划归为二级,含5类。

  三级(黄色预警):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预案》中,三级黄色预警为较大环境事件,包括3类。

  四级(蓝色预警):

  发生3人以下死亡

  第四级为一般环境事件,主要是指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以及4、5类放射源、被盗或失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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