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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又添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8:34 新华网

  新华网桂林6月12日专电(刘水玉赵家志)记者从桂林市文物部门了解到,在日前国家公布的第6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桂林市又有5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列其中。至此,桂林市共有11处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桂林市兴安县的兴安秦城遗址,兴安、全州和灌阳的湘江战役旧址,灵川县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全州燕窝楼以及恭城古建筑群。

  据了解,江头村和长岗岭村明清建筑是广西境内桂北地区在明清时期形成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居祠堂、牌坊、巷道、墓葬等建筑群。江头村周氏是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后裔,明代迁居至江头村。

  记者日前在江头村古建筑群看到,这里仍然保留着江头村周氏居住的100余座明清古建筑,建筑的着色、雕花、布局均按周敦颐的理学文化构建,具有古色古香的文化特色。76岁高龄的村民周崇德告诉记者,江头村168户的710多位村民,95%以上都姓周。村民都有保护古建筑群的意识,这里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旅游者和摄影爱好者前来参观搞创作。

  长岗岭村位于兴安灵渠至桂林、大圩古商道的中央,长岗岭村古民居的跨度、高度、宽度堪称桂林民居之首,古墓石雕的豪华气派、古商道的幽深完整颇具特色,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和科学价值。

  据了解,在前5批国家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桂林甑皮岩新石器时期洞穴遗址、秦代灵渠、明代靖江王府王陵、桂林石刻、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李宗仁故居官邸共6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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