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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整治交通有量化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9:48 东方网

  景蔚作品集

  自上海市整治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闯红灯的“两乱”工作开展以后,市民反映强烈。最近读到新民晚报公布10个中心城区60个监测路口的“交通文明综合指数”测评表,详细记录行人、非机动车管理收发率、自觉收发率,综合文明指数,以及60个路口的文明收发率的排位。记者还采访了松花江路、黄兴路口从第50名到第1名的实践经验。

  整治“两乱”行动过程中,我随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组去市公安局调研,公安局的负责人在汇报工作时介绍了准备推出并在报纸公布这个“文明指数”,以引起社会各方的重视。现在,新民晚报上的指数测评表确实夺人眼球。

  从表上的数据观察,自觉守法率最好的是92.63%,守法率最差的是70.33%。管理守法率最好的是99.70%,管理守法率最差的是95.18%。看来,“自觉守法率”的提高,还有很大的空间。从记者的报道看,这个指数测评表在媒体的公布,也一定程度督促着各个路口管理者的工作,有竞争效应。

  行人过马路要走横道线、过马路要看红绿灯,非机动车不能乱闯红灯,这应该是一个公民的社会公德。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公民行路、骑车行为也列入法的范围之中。也就是行路、骑车不仅有道德规范的问题,弄得不好,很可能会触犯法律的底线。

  一般来说,经济发展可以有量化指标,人的健康状况可以有量化指标,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学者已经设计了很多衡量社会文明水平高低的指标体系,包括诸如社区文明指标、人的快乐指标等,而人们遵守城市的交通规则,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则是一件新鲜的事情。

  城市社会学认为,相对于农村,原先存在于农村的血缘、地缘、人缘、族缘、乡缘关系,在城市生活中已经有很大的消解,城市成为自由的象征。相对于农村,城市居住着巨大数量的人群,城市生活某种意义上说,是庞大的人群尤其是陌生人在那里交汇、相处、交往、共处,这就需要法规、契约、规则的支撑,城市又成为法治的象征。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西美尔认为,与农村相比,城市居民数量更多、密度更大,他们每天要接触花样不断翻新、层出不穷的事件,各种刺激剧增,可能会使人“窒息”,城市人以“分隔”和“对象化”来摆脱这种刺激,其中包括职业角色、生活区分隔、理性和货币纽带的方法,而理性纽带重要的是法治。

  我理解这些社会学家的观点,城市文明的重要之点,就是观察与陌生人打交道时,是否有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反正别人也不认识我,越轨一点也无关紧要”,这是相当数量人们的“一闪之念”。城市交通的红绿灯点,是各种以不同方式在城市活动的人流相互交汇的集中地带,“红灯停,绿灯走”,人车各行其道,遵守规则,是城市有序状态和文明水准的标志性反映,因为这个场合,面对的主要是陌生人。社会公德的很起码的要求是不随地吐痰、不乱穿马路、不乱抛纸屑果壳,可是,我们从十几年前的大规模宣传“七不”规范,到今天的全民整治“两乱”,社会花了多大的精力和成本,在干这件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啊!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经济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而“两乱”现象一直成为顽症难以治好,不少人认为“法不责众”,难以解决。这次上海开始整治“两乱”,表明我们有向“千百万人陋习”开火的气派。一段时间以来,市民普遍反映,每个人有了自我的约束的要求,马路上的状况也有了明显的好转。现在我们又有了整治的量化指标,我想,尽管它覆盖面有限,还是一种借助媒体将之“放大”的警示性指标,然而,有了量化指标,就会有比较和竞争,这60个道口分属于相关的区政府,60个道口的比较,意味着各个区政府之间的比较,管理的力量就会注入。当然,改善交通状况是全体市民的事情,它的文明状况的基础在每个市民,有了市民从我做起、从穿每个道口做起的“细节”把握,上海的交通整治就有希望。


作者:周锦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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