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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牟取利益时“接轨” 逃避责任就“国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0:21 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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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中国结束闭关锁国状态,通过对外开放走向国际社会之后,对“接轨”与“国情”的考虑是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甚至影响社会走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加入WTO之后,如何处理“接轨”与“国情”的关系,成为政策制定和体制变革中需要仔细权衡的一件事情。

  “接轨”与“国情”,彰显了我们社会生活与国际社会的差距与差异。这种差距或差异有经济社会生活发展水平方面的含义,也有制度安排方面的含义。一般地说,当人们强调“接轨”的时候,主张的是变的一面;而当人们强调国情的时候,主张的则是不变的一面,至少是变的有限性。

  现在的问题是,在什么样的问题上要接轨?在什么样的问题上要照顾国情?我们平时接受的或是接轨或是国情的理由真的能够像我们习以为常地以为的那样得以成立吗?

  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今天,“接轨”与“国情”的选择,已经开始具有一种利益关系甚至利益分配的含义。应当看到,在改革开放之初,“接轨”与“国情”的问题,主要是取决于人们对问题的认识,取决于对可行性的权衡,取决于对总体利弊的考量。但在今天,“接轨”还是“国情”的问题,已经开始成为不同利益主体博弈的对象。我们在现实中可以看到,无论是在“接轨”还是在“国情”中,总是有强有力的利益群体的身影存在。在油价的接轨中,是超大的石油企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在信用卡收费中,则是银行和银联。这些利益主体,几乎都是大型垄断集团。反过来说,用“国情”来规避变革的,也是与相关的利益主体密切联系在一起。“三公”的问题之所以一直改不动,甚至变本加厉,而且一改革就走样变形,也是与一个强有力的利益群体联系在一起的。

  必须看到,目前的中国已经进入利益博弈的时代,而这种利益博弈是在利益主体发育非常不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就出现一种可能性,对“接轨”与“国情”的选择成为利益争夺的一种手段。与国际接轨对自己有利就实行国际接轨,尊重国情对自己有利就强调国情。甚至有人说,牟取利益时使用国际惯例,逃避责任时使用中国特色的国情,这是既得利益者的利剑和盾牌。

  (原载6月12日《经济观察报,作者孙立平,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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