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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跑站”者“跑汗”,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0:34 四川新闻网

  自从“孙志刚”事件后,我国废除了流浪乞讨人员遣送制度,把遣送站改为救助站。可是最近新闻媒体连续报道,有人利用救助制度的不完善,竟然玩起了“跑站”的把戏,即一些身强力壮的人到救助站强要救助费和车票,然后把车票退给车站,从中渔利。甚至还有人把救助作为免费旅游的手段。如果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不予,他们就威胁甚至伤害救助工作人员。

  实行救助制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以人为本”思想和人道主义政策。关心困难群众,为他们“雪中送炭”,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做法。近日,胡锦涛、江泽民等同志就带头捐款,号召全体党员捐款捐物,帮助困难群众过冬。上海市的领导也一直坚持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捐一日工资,送慈善爱心。慈善事业已经深入人心。

  那么,如何对待这些利用人们的善良爱心,达到自私自利的“跑站”者呢?笔者建议,完善法律,依法治之。对于身强力壮的“跑站”者,我们不仅应该理直气壮地加以拒绝,而且应该制定相关法律,让这些想不劳而获的“跑站”者“跑汗”,让他们参加公益劳动,教育他们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得食。这样的做法在不少发达国家实行,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建议把救助站设立在警察局附近,以震摄威胁者,保护工作人员。(作者:章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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