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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倒卖病人”需政府正本清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0: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南京某三级医院的外科医生朱华(化名)日前抖出黑幕:医生将病人在医院和医院之间,同一医院内各科室之间相互倒卖,从中牟利,已是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病人因此而多花冤枉钱者有之,贻误病情者有之,甚至被过度医疗致死者亦有之……(6月12日《现代快报》)

  这一黑幕让我觉得坊间流传的“白衣天使变白狼”说法是很形象的:最先接触病人

的主治医生活像“头狼”,而病人则好像绵羊。“头狼”一口咬住了“绵羊”的脖子,“群狼”则蜂拥而上,必致肉尽而后已——这是一种让人感到多么恐怖的医患关系啊!

  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和医院对医生的激励机制密不可分的。诚如朱华所言:“医院对医生的奖励制度是,多看病,多开药,多做检查,科室和医生奖金就多,而这些都是从患者身上收取的费用中扣除的”。而“倒卖病人”也不过是这一逻辑的自然延伸。

  更进一步思考,我们会发现医院如此激励医生,又是因为政府主管部门在同样地激励医院。政府对医院的要求,表面上看起来有很多,但实际上真正过硬的要求只有一条:盈利!其实对医院来说,不盈利也没办法,因为财政拨付的费用,往往不能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要想让医生先富起来,当然就更难了。而这样一个整体格局不改变,则“倒卖病人”的现象就很难被遏制,任何局部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措施,都不可能真正有效。

  指望靠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很困难。因为那些能够导致“市场失灵”的因素,如力量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缺乏弹性等,在医疗服务市场表现得特别突出,单靠病人“用脚投票”根本就不可能克服这些障碍。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只能靠政府强有力的监管。而政府的监管要能够正确有效,就必须首先对自己施政理念进行一番清理。比如要是按大家习以为常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来看,医院以赚钱为目标,就是值得鼓励的。至于病人的权益,则不过是“兼顾”而已,当然就是能兼顾就兼顾,不能兼顾就算了。

  在我看来,政府应该从施政理念上正本清源:衡量医疗事业的标准,首先应该是社会效益最大化。这个原则是绝对的,底线的,不能触碰。违背了这个原则,则院长必须下台,医生也必须被剥夺继续行医的资格。其他的改革措施,如医生的激励机制、医院的评价机制、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拨付机制等,都必须以不抵触这个原则为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前面提到的“整体格局”,最终落实到医生那里,就是把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赚钱则从属于这个目标。如此则“倒卖病人”的问题也就消弭于无形了。□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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