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圃田卫生院销售即将过期药品——风险转嫁到个体诊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0: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我们按照要求到乡卫生院开例会,对方却要求我们购买将要过期的感冒药。”昨天,郑州管城区圃田乡的一些个体诊所向本报投诉,称他们从乡卫生院购进这些药品后,很有可能积压到自己手中。

  该乡的某个体诊所医生王某说,每月7日乡卫生院都会通知他们开例会,但6月7日他们去开会时,卫生院的工作人员突然通知他们说,他们接到管城区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有6

00盒感冒药需要诊所销售,每个诊所需要购买一部分药品。因为是上级部门,这些个体诊所没有提反对意见,购买了药品。但个体医生们买药后发现,这部分山东生产的名为爱菲乐感冒药为2004年9月19日生产,到今年的9月18日将要到期。“我们这些小诊所面对的都是村民,以前从未销售过此类感冒药,8元钱一盒的价格让人难以接受,到时候这些药品销售不掉,吃亏的都是我们这些小诊所啊。”随后,记者采访了该乡其他个体诊所,他们都有类似的经历,买了300元到500元不等的药品。

  昨天下午,记者咨询管城区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称在前几日他们曾接到过圃田个体医生的询问,他们防疫站从来没有向医院或者诊所推销过感冒药品。

  圃田卫生院办公室的王某说,在前些时医院盘查库存的时候,发现这些药品快要失效了,为了将药品尽快销掉,就发动诊所代销。“这样做主要是扩大销售范围,少损失。医院并没有向小诊所收钱,都是代销。”王某强调说。

  而一些个体诊所的医生说,当时医院是要求他们购买,这些药品都已经给卫生院付过账了。Z□记者潘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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