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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邻居节活动的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2:02 生活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省公民道德水平,形成新型邻里关系,促进建设和谐龙江,依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省文明委决定推广哈尔滨邻居节活动的经验,在全省开展邻居节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为指导,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树立黑龙江整体文明形象的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紧密围绕全省工作中心和大局,在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中,通过广泛倡导邻居节活动,推动“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活动,达到弘扬“八荣”,远离“八耻”,邻里和谐,共建文明,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全面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培养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主题真情连你我,和谐入万家。三、活动形式

  突出以民为本,突出自教自助自娱自办,突出城区、社区指导、新闻媒体引导,突出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广大市民共建文明家园,共树文明新风。

  邻居节活动中主要开展以下活动:1、“敲门日”活动。2、“寻找老邻居”活动。3、“我为邻里做什么”活动。4、弘扬“八荣”,远离“八耻”,邻里和谐,共建文明活动。5、征集邻居节金点子、节歌、节徽、邻里故事活动。6、邻居节文艺演出、鹊桥会、邻里才艺展示大赛、群众歌手大赛、秧歌大赛等特色活动。7、评选“邻居节形象大使”活动。8、修订《邻里文明公约》。9、“邻里情”大会展等活动。

  四、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和我们省各地开展邻居节活动的实际情况,邻居节活动应由各级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协调,民政、教育、文化、公安、新闻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委员单位共同承担组织、指导和推进工作,由生活报和各地生活类报刊承办,各地城区、街道、社区组织做好邻居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省文明办和生活报成立邻居节活动协调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秘书处和生活报总编室。

  五、实施步骤

  1、认真部署邻居节活动。各地要围绕贯彻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全省邻居节活动的要求,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邻居节活动的筹备工作。

  2、做好发动工作。各地要以市地为单位,以社区为重点,结合各地实际做好邻居节活动的发动工作。各地还可以采取组织专家讲座,学习省内外、国内外邻居节活动的做法,编发邻居节活动的宣传资料,发挥各地市民文明学校的作用,广泛宣传讲解邻居节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实际做法。

  3、开展邻居节活动。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邻里活动。全省邻居节活动的最后启动时间为2006年6月25日,在7月至8月份形成活动高潮。

  4、做好邻居节活动的总结工作。拟于2006年9月,组织邻居节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交流各地以传统节日为载体开展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教育活动的经验,对活动组织成效突出,活动宣传成果卓著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六、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明委要把开展邻居节活动作为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载体,作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载体,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活动抓实、抓好。

  2、做好邻居节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把宣传和推动邻居节活动,作为全省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各自优势,开辟专题专栏,做好新闻报道和向上报送工作,使邻居节活动成为我省200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的热点和品牌。

  3、做好邻居节活动的推进和考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邻居节活动列入2006年度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作为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落实,推动和谐城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推进和落实工作,对于活动成果特别突出的单位可以适当破格表彰,晋升为省级文明单位。

  4、组织邻居节立法工作。由省文明办和省民政厅共同负责邻居节的立法申报工作,力争列入2007年的立法计划,履行立法程序,落实立法工作。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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