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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直机关以经济房名义团购126套豪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2:02 生活报

  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

  但记者近日不断接到线索投诉,称郑州这个根本不像经济适用房的龙鑫苑小区(下简称龙鑫苑),其数百套住房也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

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事实果真如此吗?两周来,记者对这一小区进行了深入调查。

  没有售楼处的小区

  据了解,这个小区从动工到现在,从来没有售楼处。通常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向房管局提供每位购房者的身份证号码。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河南志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志兴公司)在核对购房者身份证时,却发现许多两年前已经交过预付款的“准业主”们,后来又加价8万元~13万元,把自己的购房资格卖给了别人。在该公司的一个登记名册上,记者发现了好几个这样倒卖购房资格的人名。

  “既然现在突然要审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那当初(这些房子)为什么不经审核就被内部认购了?现在房管局又来审核我们的购房资格,那岂不是说我们原本就应该是经济适用房的主人,但是现在必须花钱买回这个资格吗?”一位掏高价买到购房资格的人说。

  150平方米的复式

  5月中下旬,记者3次前往郑州市房管局调查采访。该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工程科的一位女同志在仔细核对了相关资料后,明确答复:“你说的这个小区,可以肯定是郑州市政府定性的安居工程,也就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既然是经济适用房,那么小区的各项设施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呢?5月26日、27日,在一位房地产公司老总的陪同下,记者先后4次到龙鑫苑了解情况,发现有的复式住宅竟有150平方米。房地产公司老总说:“我敢肯定,这个‘安居工程’小区在建筑立项、规划设计上,根本就不是给中低收入家庭的。如果说还有点经济适用房性质的话,那就是价格超低。”

  龙鑫苑每平方米为1580元的政府指导价(均价),而在在龙鑫苑周围,类似户型和面积的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售价为3700元~4000元。

  “素质高、有背景”的购房者

  为了体现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的透明性,郑州市政府曾把历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然而,2004年开工建设的龙鑫苑,在郑州市房管局2004、2005年两年公布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名单上都难觅其踪。

  5月29日,一位在龙鑫苑负责工程扫尾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购买者的特殊身份:“这个小区共有8幢楼,其中第1、3、5幢楼的全部和第7幢楼的部分住房被郑州市××局购买,共126套;第2、4、6幢被许昌市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岗电厂)团购130套;只有第8幢楼向社会销售。不过,一般的中低收入家庭是不可能买到的。这个小区的住房很畅销,其实在它开工前,就已经被‘瓜分’了。购买这个小区住房的人员‘素质高,都有背景’。”

  外地企业团购130套

  了解经济适用房的人都知道,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有当地户口,而龙鑫苑团购单位之一的龙岗电厂,是怎么从百里之外“遥控指挥”、异地团购到130多套住房呢?

  5月25日,该厂主管后勤工作的一名总务科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该厂在省会购买到130多套经济适用房的来龙去脉:

  2004年下半年,该厂领导通过总务科向全体员工发出购房通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均价1580元的价格,在郑州市购买面积在93平方米~1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该通知发出后,曾遭到一些年轻员工的抵制和不满,一些员工甚至拨打新闻单位的热线电话反映此事。后来,在厂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下,许多员工才意识到这是厂领导想给员工们“办一件天大的好事”。2004年7月,员工们开始向厂里交第一笔购房款,当时厂里没有对购房者的户口做出任何规定。该厂员工前后团购龙鑫苑130多套住房(部分职工以郑州市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

  2005年7月份,开发商忽然向龙岗电厂提出,购房者必须要有郑州市户口。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该厂的很多员工不得不想办法向郑州迁户口。许多没有门路的员工,还为此花费了3000~5000元的“关系费”。其中,还有一些员工“趁乱”以在郑的亲戚朋友、在郑上学的孩子的名义购买了多套住房。

  社会公平环境受伤害

  在记者采访中,龙鑫苑团购单位之一的郑州市××局对团购一事坦然承认,并认为此举无可争议。

  “不错,那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确实有我们单位团购的住房。不过在那里买房的还有许多市直单位。”××局一名领导说,当初许多单位购买郑东新区经济适用房有特殊的历史背景———2004年的郑东新区一片荒凉,是个“鬼都不去的地方”。为了尽快拉动当地经济,市政府曾下发文件,规定凡是准备将办公区迁往郑东新区、并且办公楼已经在新区建设中的市直机关,其工作人员可以在拥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础上,再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记者向这些单位提出看一下有关文件的原文,但均未能如愿。

  就龙鑫苑存在的种种怪现象,记者采访了河南财经学院工程管理系刘社教授。在刘教授看来,龙鑫苑位于郑东新区的起步区,地理位置相当好,当年如果政府向市民公开信息,透明销售,相信会有很多市民自愿去买。现在非低收入人群打着“救市”的旗号团购经济适用房的怪现象,实际上是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职权为自己牟利,这种行为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环境。据《大河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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