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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公办校”按学区招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4: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恢复公办校”按学区招生(图)

  随着一批学校恢复公办,电脑派位招生的火爆场面将减少许多■资料图片

  晨报讯沈阳市所有民办公助学校将全部恢复公办性质,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

  从2006年秋季起,凡不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招生办法的公办学校和违反省、市招生政策的民办学校招收的新生,在中考时不享受指标到校、保送、推荐等招生政策。

  昨日,沈阳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今年中小学招生相关政策。

  今年“小升初”继续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严禁任何初中招生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农村初中招生做到小学向初中整体移交学生,使小学毕业生100%%升学。

  最近,沈阳市委常委会议做出决定,“全市民办公助中小学全部恢复公办性质,并通过均衡办学条件、师资、学苗、分配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

  2006年以前进行转制实验的学校(包括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国有民办、体制改革实验、校中校等),都要恢复公办学校性质,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

  “民办公助”学校的学区目前正由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进行划分,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学生和家长如有择校需求,可选择民办学校。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的办法,电脑派位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进行。 本报记者王岩实习记者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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